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出,完善绿电价格形成机制。鼓励电力用户与新能源企业签订年度及以上的绿电交易合同,为新能源企业锁定较长周期并且稳定的价格水平。绿色电力交易价格根据绿电供需形成,应在对标当地燃煤市场化均价基础上,进一步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在成交价格中分别明确绿色电力的电能量价格和绿色环境价值。落实绿色电力在交易
12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市场主体包括:(一)电力用户1.暂放开 10 千伏及以上工商业
12月7日,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印发,该规则适用于浙江电力市场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启动后,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等相关事宜另行规定。电力交易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
11月30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动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积极开展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绿色电力生产、消费证书制度要求,支持以风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开发和消纳利用。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抵销机制,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建设。
《指导意见》提出,完善政策支撑。积极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县级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垃圾小型焚烧试点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11月28日,杭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确保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600MW以上,力争达到2000MW以上,累计装机3300MW以上。
索比光伏网认为,此前多个省份要求新能源“自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显然违背了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保障性收购电量应由电网企业按标杆上网电价和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全额结算,超出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部分应通过市场交易方式消纳”的要求,给电力投资企业的收益带来不确定性。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截至今年三季度末,辽宁省光伏发电新增装机69
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基本规则》提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监管办法》提出,储能等纳入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的市场主体。
自2015年中发“九号”文发布,我国电力市场改革正式步入实质性改革阶段,政策推动显著,多地陆续开展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2018年,全国8个试点省份相继启动电力现货交易模拟试运行,2020年甘肃、山西、蒙西等省份开始长周期连续试结算,2021年3月第二批5个试点逐步开启电力现货交易模拟试运行,直至今日,山西、甘肃、山东、蒙西已成功完成现货交易长周期连续试结算,各省份陆续启动D+3日滚动、周维度
11月24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2022年9月份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交易结算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