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357号文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发展目标: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
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同时明确了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的条件:虚拟电厂可按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
,实现分钟级响应调度(参考江苏某园区项目响应速度提升40%)。3. 资源整合:- 轻资产模式:与地方能源集团合作,以“运营分成”替代资源自持(如浙江某民企通过代运营获取20%收益分成)。- 政府合作
中期(2027-2028):跨省交易+碳资产耦合,构建多元收益模型核心目标:突破区域壁垒,实现跨省资源调配,绑定碳交易提升综合IRR。实操策略:1. 跨省交易机制突破:- 资源互补:打通西北风
发展。市场方面,《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将虚拟电厂单列为一种新型经营主体,山西、广东发布了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的细则,已基本明晰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政策性需求响应三种收益模式。实践方面,发电集团
绿色低碳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压力不断加大,虚拟电厂作为聚合需求侧资源参与电网调节和市场交易,促进供需协同的新型经营主体,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并规定聚合资源不得重复交易,避免了“一女二嫁”的权责混乱。这一规定直接解决了此前制约行业发展的最大痛点——市场主体身份模糊。以深圳为例,自2021年
、充电桩等分散资源将首次以“虚拟机组”身份参与竞价,预计年度交易规模可突破50亿元。更深远的影响体现在顶层设计上。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2000万千瓦,2030年突破5000万千
电力运行组织模式。虚拟电厂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在系统运行方面,可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调节服务。在市场交易方面,可聚合分散的资源参与市场交易。《关于
。《意见》明确提出虚拟电厂的主要商业模式是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包括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还可以通过参与需求响应获得一定补偿。同时,虚拟电厂作为新业态,可以通过业务创新持续发展。为此
、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虚拟电厂作为电力领域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在电力系统中的功能定位不断明确、应用场景持续丰富,逐步成为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升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的
济的“新型电源”,虚拟电厂规模化配置与常态化运营,将为应对电力系统源—荷随机风险、丰富电力系统调节手段提供有力支撑。山西风行测控有限公司是全国首家以现货模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电厂。该公司风行虚拟电厂
。当前,我国大多数虚拟电厂主要通过参与需求响应获取收益,在部分省份可参与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在少量省份可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商业模式较为单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院长
、广东发布了虚拟电厂参与市场交易的细则,已基本明晰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现货市场、政策性需求响应三种收益模式。实践方面,发电集团、电网企业、民营企业均在加速探索,国网冀北公司建设聚合大量蓄热型电锅炉错峰启动
能源技术和业务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此外,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和市场参与能力是虚拟电厂运营商发展重点。一方面,运营商需强化技术研发,提升负荷与新能源出力预测能力、复杂市场环境下的交易辅助决策能力
资源,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提供多种调节服务,参与市场交易和需求响应。二是推动虚拟电厂因地制宜发展
”作为重要任务。虚拟电厂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传统“源随荷动”模式已不适应电网运行需要,需求侧资源智能化、精益化、柔性化和常态化参与系统运行调节显得
,是电力领域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实践。当前,虚拟电厂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还未形成清晰发展路径。在投资建设热潮背后,虚拟电厂发展仍存在商业模式不成熟、技术标准不完善等多方面问题,规范化、规模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