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5 日,中利集团(002309.SZ)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在与汉寿中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常熟宏丰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胜诉,获赔工程款、违约金等合计 7534.25 万元。
财报指出,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7亿元,同比下降33.59%,主要是光伏业务的生产经营尚处于恢复阶段,同时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规模效应无法良好体现,导致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降;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0.71亿元,同比减少亏损1.95亿元,降本提质初见成效,有息负债规模同比大幅缩小,期间费用同比大幅减少,上半年亏损幅度同比明显收窄。
7月14日,中利集团发布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为亏损6590-8920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2.66亿元;预计实现归母扣非净利润为亏损9360-12670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2.65亿元。公告指出,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尚处于恢复阶段,规模效应未能良好体现,因此存在一定亏损。公司采取降本提质行动,且有息负债规模同比缩小,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同比大幅减少,本报告期亏损幅度同比明显收窄。
“中利集团”,股票代码仍为“002309”,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一)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1.财务报表虚假记载问题已整改完毕;2.原
7月7日,ST中利发布公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9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中利”变更为“中利集团”,股票代码仍为“002309”,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轮番上演,中利集团董事长许加纳先生携高管团队出席了活动,完成签约并接受认证授牌,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第一项活动:SGS—腾晖光伏ESG报告鉴证声明。此声明是对腾晖光伏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卓越表现
索比光伏网获悉,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2月6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厦门市国资委”)。此次变更已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标志着中利集团正式进入国资控股时代。
2月7日,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司在第七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12月6日,*ST中利发布《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中利集团现有总股本 871,787,068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24.5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135,878,317 股股票。转增后,
10月22日,*ST中利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诉讼一显示,被告一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中利集团全资子公司)与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被告二江苏中利集团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