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管控一批安全风险,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堵塞一批管理漏洞,提升电力建设工程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
近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2024年市级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共计八项,其中包含光伏发电开发利用财政补助。根据计划,对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市级财政于次年给予补助,补助期为2023年至2026年。对纳入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常熟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按照30%进行补助,对其他县级市(区)按照15%进行补助。加强对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到2
10月23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公布能源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举报方式的通告》,就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通告。根据通告,重点整治以及举报内容包括催生、勾结、默许、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东莞市加快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东发改〔2023〕95号),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培育和应用推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东莞市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东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府〔2016〕7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加强电力有关设施安全保护,按照《2023年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专项监管。本次监管分为部署动员、自查整改、现场核查和总结提升4个阶段,目前各电力企业和相关电力用户已完成自查和问题整改。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节能减排和能源低碳转型,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2020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拨付资金的核实确认工作。经市电力公司统计、申请,并委托市节能减排中心评估核实,将13644个项目纳入2023年度第一批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拨付计划(草案)。
6月28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目录的通知,共有1155个项目拟纳入奖励目录,总装机容量421168.597千瓦。其中,海上风电项目1个(合计206400千瓦)、企业分布式光伏项目31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新能源领域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培养科技创新型人才队伍,加强与清华大学的校企产学研合作,海泰新能设立北京研发中心,并成立“清华大学—海泰新能‘光储氢系统产学研深度融合专项’联合研发基地”。
5月3日,广东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支持范围涉及两大专题:专题1:支持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题2: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
日前,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新型储能“削峰填谷”。对在新区备案的用户侧储能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前后用户企业用电尖峰负荷实际削减量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