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安排专项资金,对镇(街道、园区)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行量化考核,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细则另行制订。
二、聚焦数字赋能,加快数字经济一号工程
(五)加快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1.对
万元资助。对新核准注册证明商标的团体、协会或其他形式组织,给予每家不超过3万元资助;对于新核准注册的产业集群集体商标,给予权利人每件不超过3万元资助。
2.对主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每件分别给予不
企业,根据权重高低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规下样本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平均增速,根据权重高低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3.安排专项资金,对镇(街道、园区)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进行量化考核,并
(十)实施商标、品牌、标准战略1.对新行政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每件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为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宁波市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万元、3万元资助。对新核准
节约的资金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收回机制,对年度执行中不需使用的资金,按规定调整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等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继续将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监控范围
,做好专项资金的调拨、预拨、清算,科学调度资金确保本市退税资金,完善库款监测机制,切实防范支付风险。
(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加快已发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
产量1000万吨和进口1000万吨的目标,以替代难脱碳工业和交通部门的化石燃料。地平线欧洲科研框架计划将为清洁氢能联合行动计划(Clean Hydrogen JU)提供2亿欧元资助氢能项目,实现
基金(Innovation Fund)框架下为REPowerEU提供专项支持,今年秋季将创新基金资金增加一倍达到30亿欧元,其中针对REPowerEU将重点支持工业电气化和氢能应用,清洁技术制造(如电解槽
转移转化,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资金的区内各类创新主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资助到账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主体配套资金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
4.
,产业链企业开发集群应用、搭建集群平台、运营集群平台,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专项扶持资金的,按照市级主管部门到账资助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500万元。新能源企业加入该平台,给予不超过平台收取服务费
支持。对落地深汕特别合作区的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可参照省制造业重大项目投资政策给予叠加资助。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高端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实施集中管理调度,会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各牵
涉企征信数据的归集使用,为工业企业融资提供征信服务,重点做好政策性担保等配套支持,进一步提升企业获贷能力;组织成立金融驿站服务团队,在各重点街道、产业园区设立金融驿站,为工业企业提供专项融资产品对接服务
浙江制造精品的企业,每项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验收的省重点技术创新专项项目,给予10万元/个奖励。通过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项目,给予2万元/个奖励(同一年度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个)。(责任
专用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不重复计算。对企业购买发明专利保险所支付的保费按50%比例予以资助,同一企业年度保费资助总额不高于10万元。经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竞争力。
1.实施稳产保供能力提升工程。抓实田长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农村涉地合同及集体资源资产核查清理和专项检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落实大棚房
翻一番。
6.做优设施农业。落实设施农业专项扶持措施,以设施升级、加工流通、品牌营销、主体培育等环节为切入点,扶持集约化育苗场20家,培育设施材料、农业机械、植物保护等社会化服务组织200家、规模化
目标并依法匹配相应奖励,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实施链主企业培育行动,形成链主企业示范库、培育库、候选库,围绕链主企业实际需求分类精准加强专项服务,推动企业深耕本地、做大做强。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引育行动,聚焦
;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设立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基金。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等建立100亿元绿色低碳产业基金,鼓励链主企业和相关企业参与设立专项基金,投资并购产业链上下游战略性项目。选取一批
驱动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和关于促进大商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35号)、《衢州市大科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衢财企〔2020〕1号)、《关于推进创新驱动加快
绿色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经信口)操作细则(试行)》(柯经信〔2018〕52号)、《关于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衢经信转升〔2021〕98号)和《大科创专项政策操作细则(2022年版)》精神,结合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