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益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垫付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第八条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建立完善台账。各地应加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其他
提升至99.82%,10千伏线路联络率41.5%,增长21.3%,客户满意率98.8%,增长1.3个百分点。建成并网光伏扶贫电站装机59万千瓦,规模全省第一,覆盖全市所有贫困村,帮扶9万贫困户户均年增收
配电网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衔接,坚持规划引领、市场主导、适度超前、规范建设的原则,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布局合理、车桩相宜、智能高效、开放共享的现代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落实新建
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大国重器的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投入脱贫攻坚战,在项目发展扶贫、民生设施扶贫、特色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消费扶贫、人才扶贫、“救急难”等八个方面下功夫,打出扶贫组合拳;精准实施
万户贫困户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并网发电,助力贫困县如期实现脱贫摘帽。覆盖全区、惠及71.3万户农户的农村阳光沐浴工程圆满收官,有效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二)发展形势。“十四五”及今后一段时期,国际能源
多种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大管道沿线、重点区域管道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增强管道沿线单位、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保护管道的自觉性。3.加强电力安全运行。严格落实电力安全风险管控专项
“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中统筹考虑工业、物流、制造、光伏、医疗、养老、旅游、教育、体育、服务、新产业新业态等产业用地需求,优化产业方向和
重复论证,拓展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工业用地,建盖标准厂房向工业投资企业租赁。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出台的6项专项资金计提政策,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教育资金统一
)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要求,结合国务院专项督查反馈的意见建议,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5)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和连接原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项目;(6)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民生
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商务局)3.积极争取中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支持。进一步加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力度,重点谋划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等,向省财政厅争取更大额度的专项债券。(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4.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聚焦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对小微企业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
继续加强调度监测,组织开展基地建设情况专项监管,确保第一批、第二批基地项目如期建成投产。同时,我们近期也印发通知,对“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七个陆上新能源基地、两个水风光一体化基地,还有五个海上风电集群基地
全球最大的充换电网络,累计建成充电设施391.8万台。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在发展中国家率先实现了人人有电用。建成2636万千瓦光伏扶贫工程,惠及6万个贫困村、415万户贫困户。持续优化用电营商
产业集群整合升级。各地根据产业集群特点,对在村、乡镇布局的新建项目,要严格审批把关,严防污染下乡。对现有产业集群,推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施治”的原则,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
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新模式。结合园区污染特征分类实施集中治理措施。对烟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的产业集群,开展专项治理。鼓励开展产业集群集中热、汽供应中心建设;同类别工业涂装企业集群
专家委员会等智库机构,推进新能源产业由“补贴时代”向“平价时代”平稳过渡。3.融合发展多点突破,民生环保效益凸显。推动可再生能源与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融合发展。光伏扶贫工程取得实效,建设光伏扶贫电站5301
,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定期评估机制,组织开展规划落实情况评估,作为规划滚动调整的重要依据。加强本规划与全省国土、林业、农业、水利和电力等其他省级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落实“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