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务部获悉,美国时间7月8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反补贴案第一次行政复审终裁结果,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的倾销税率为0.79%和33.08%,获得分别税率的企业为9.67%,其他涉案企业的税率为238.95%;中国强制应诉企业的补贴税率为15.43%和23.28%,其他涉案企业的税率为20.94%。
记者昨日从商务部获悉,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7月4日对中国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做出损害终裁,认定中国光伏产品未对加拿
国商务部于当日时间7月8日正式公告2012中美太阳能双反重审终判结果。根据对2012年5月25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之间进口自中国晶硅太阳能电池之调查,最终判决大幅调高中国电池之双反税率,对中国太阳能产品输美造成压力,但台厂将取得较多的空间。
昨日从商务部获悉,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7月4日对中国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和反补贴案做出损害终裁,认定中国光伏产品未对加拿大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但造成了损害威胁,对于这样一个结果,已经经历了美、欧光伏双反调查的国内光伏企业,并没有过多的担忧。
6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认定我国光伏行业为非市场经济行业。但7月4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我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作出损害终裁,认定我国光伏产品未对加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但造成了损害威胁。
美国商务部于当日时间7月8日正式公告2012中美太阳能双反重审终判结果。根据对2012年5月25日起至2013年11月30日之间进口自中国晶
美国商务部于7月8日公告2012年中美太阳能双反重审终判结果,最终判决调高中国晶硅太阳能电池的双反税率,对中国太阳能产品输美将造成
双反谈判结果尚未公开,有关谈判结果的各种消息已经扑面而至:有关于双方谈判人员如何煞费口舌、推心置腹的颂扬,有关于协议达成
2015年7月4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我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作出损害终裁,认定我光伏产品未对加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但造成了损害威胁。同时,法庭还将“72片单晶硅电池(每片电池宽度和高度不超过5英寸)组成的195W单晶光伏组件”产品排除在造成损害威胁的产品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