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有序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费用分摊,支持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体参与电力市场。2023年,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结构,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10月12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指出,实施“双碳”数字化驱动工程。建立数字技术创新驱动双碳机制,开展数字经济融合双碳行动试点,各市选择1-2个工业园区先行先试,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精准识别碳排放源,实现城市、行业、企业三级碳排放管控及优化。推进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与新能源领域企业联合,提供风光储等清洁能源一站式服务,助力高效使用清洁能源。
近日,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山东省能源局,组织电力行业有关专家,对山东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了现场监管。
10月9日,山东青岛市发改委发布青岛上合示范区出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在加速产业集聚上,锚定“上合+RCEP+工业互联网+‘一带一路’”主攻方向,按照“非上莫入”的原则,做大做强能源、海洋(风电)装备、工业互联网、冷链装备、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六大产业集群”,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上合示范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9月30日,山东省海洋局发布《关于推进海上光伏发电项目海域立体使用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桩基固定式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与围海养殖、盐田、电厂温排水区、风电场等实施立体综合开发利用。
《若干措施》提出,新型储能示范项目要依托现货市场,推动市场化发展。在容量补偿方面,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在容量租赁方面,示范项目容量可在全省范围内租赁使用。新能源企业租赁的储能容量视同企业配建的容量。
8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04号“关于在济南地区加快实施光伏光热等低碳战略布局的建议”的答复,表示将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支持力度,特别是进一步增大对光伏光热等项目的支持,为济南市碳中和碳达峰贡献科技力量。
8月23日,山东省济南市科学技术局发布关于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04号“关于在济南地区加快实施光伏光热等低碳战略布局的建议”的答复,表示将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支持力度,特别是进一步增大对光伏光热等项目的支持,为济南市碳中和碳达峰贡献科技力量。
近日,山东印发《关于2022年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就电力现货市场结算给出有关要求。 文件指出,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公平原则,逐步将分布式新能源纳入市场主体范围,与集中式新能源场站同等参与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自今年7月份起,将省内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非户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纳入市场偏差费用分摊范围(包括机组启动费用
5月16日上午,山高金融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批准了公司总投资46.85亿港元,认购北控清洁能源488.04亿股新发行股份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