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永嘉县人民政府发布永嘉县工业百企节能改造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3年,实施100项节能改造项目,腾出用能空间3000吨标煤,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6%,新建工业厂房安装分布式光伏比例达到100%,新增光伏并网2万千瓦以上装机容量,实现工业领域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双优化。
4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工信厅等12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我区纳入国家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新能源项目,力争2023年底建成并网。落实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布局方案,开展蒙西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规划工作。
通知指出,为保证全区分布式光伏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避免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圈占资源、无序竞争和乱占耕地等行为。根据国家、省、市等有关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各相关部门暂停受理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申请,待相关政策完善出台后再予受理。
4月22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浙江松阳发布了《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指出,对利用工业和商业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的企业,优先审批因转型升级所需的电力增容需求。光伏系统所发电量可以在其年度用能总量指标中予以抵扣,并在评选“绿色企业”时给予支持。
一边是双碳目标下,新能源项目的密集开发与快速上马,另一边则是粮食安全与土地红线的不可逾越,对于中东部省份,尤其是农业与新能源发展兼顾的省份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的通知》。通知称,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通知明确,积极开展吉林西部能源基地有序化、规模化开发,到 “十四五”末,基地新能源装机总量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装机2200万千瓦以上,光伏装机800万千瓦以上。到 “十五五”末,基地内新能源装机总量达到6000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4500千瓦以上,光伏装机1500万千瓦以上。形成省内消纳、外送和制氢3个千万千瓦级基地,将基地建成吉林 “陆上风光三峡”的主体区和国家松辽新能源保障基地
4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南省“十四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物流园区、交易市场等建设“屋顶光伏电站”,构建“分布式光伏+储能+微电网”的物流自给能源系统。
2022年一季度光伏新增装机规模12.9GW,其中分布式光伏9GW,占比将近70%,集中式3.9GW,占比30%。相比于2021年一季度,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同比增长1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