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建[2013]90号 关于清算2012年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示范项目按期验收并网发电的5.5元/Wp;2013-12-31前验收发电的5元/Wp;2014-06-30 前验收发电的4元/Wp,还完不成的,取消资格。对于光电建筑应用集中示范区项目,2014-06-30前验收并网,按照实际装机5.5元/Wp 。
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还提出大力开拓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抑制光伏产能盲目扩张、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等要求。
5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日前,财政部向各省市自治区财政厅下发《财政部关于清算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金的通知》,要求对2009-2011年金太阳项目中已完工且并网的项目按补贴标准清算,而对未及时完工或发电的项目则取消示范,收回预拨资金。财政部规定审核最后期限为今年6月30日,而具体标准则根据金太阳批次有所不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3〕24号) 摘要: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建设可使用用地范围、项目建设用地分类及标准等内容做出了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 武警总部军需部:为促进国内光伏发电应用,财政部、科技部、
按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29号)、《关于组织实施2012年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1]187号)要求,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初步确定了2012年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名单(见附件
财办建[200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关于印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9]129号 为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国务院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