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信义光能(HK:00968)发布公告,公司及信义能源拟以人民币5.15亿元出售非全资子公司信义光能(天津)合计51%股权,买方为天津滨海建投新能源。截至公告日,信义光能拥有信义能源50.75% 股权及为信义能源的单一最大股东,信义光能(天津)为信义光能的非全资附属公司。
公告显示,交易完成前,信义光能(天津)为信义能源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为信义能源集团及信义光能集团的成员公司。交易完成后,信义光能(天津)将不再为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各自的附属公司,且信义光能(天津)的余下权益将使用会计权益法列账。
公告指出,信义能源集团为中国非国有太阳能发电场拥有人及经营者,其拥有及经营大型地面集中式太阳能发电场项目。天津黄港片区光伏发电站经营的地块乃自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间接控制天津滨海新能源及买方)租赁。出售股权不仅令信义能源集团能够变现其现有部分投资用于日后投资机遇,亦助力天津黄港片区光伏发电站于相同位置的持续经营。信义能源将继续收取其于信义光能(天津)的余下49%股权产生的股息及相关太阳能发电场管理费用。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11/20/5001307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