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新疆莎车县发改委发布《关于金达弘景莎车县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有关情况的声明》。声明指出,经核查,当前流传的“缴纳保证金即可承接金达弘景莎车县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等内容均为不实信息,任何以“政府推荐”、“内部关系”“提前锁定项目”等名义要求缴纳保证金、报名费或其他费用的行为,与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无关,也未获得我县任何政府部门批准。请各施工主体提高警惕,切勿轻信此类不实信息,避免因缴纳所谓“保证金”造成经济损失。若发现疑似诈骗行为,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我委反馈。
1GW光伏治沙项目缴纳保证金即可承接?地方发改委发布辟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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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县500MW光伏治沙项目于10月30日启动公开招标。该项目由和田中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和田县境内,以“光伏发电+生态治理”为实施路径,旨在通过光伏板阵列遮阴固沙、减少地表蒸发,同步改善荒漠化土地生态。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64兆瓦(交流侧约500兆瓦),总投资额暂估为14.5亿元人民币。项目涵盖光伏场区、升压站、送出线路及配套治沙工程等全部建设内容,要求投标人具备新能源开发与生态修复协同实施经验。作为国家“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南疆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并对区域防沙治沙与可持续发展形成示范效应。(198字)
本文介绍了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100万千瓦(即1G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动态。该项目由首储能源科技(乌苏)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属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地点位于乌苏市。招标内容涵盖光伏场区、220千伏升压站及配套电力送出工程的整体设计、采购与施工(EPC)总承包工作。其中,新建220千伏升压站一座,并同步建设约23.5千米的送出线路,以实现电力并网外送。该招标为二次发布,表明项目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是新疆地区新能源规模化开发的重要落地举措之一。
中广核阿拉善1GW光伏治沙项目(东场址)近日完成备案,总投资约23.33亿元,由中广核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子公司负责建设。项目位于乌斯太镇,规划装机容量1000兆瓦,配套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及相应集电与送出线路,所发电量将接入对日善500千伏升压站。作为典型的光伏治沙一体化工程,项目同步实施生态治理,覆盖治沙面积4万亩,主要采用草方格工艺建设防风阻沙带和固沙缓冲带。依托当地丰富光照资源,项目践行“板上发电、板下治沙”模式,在规模化开发清洁电力的同时,有效遏制土地沙化、改善生态环境,推动能源供给升级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服务区域绿色低碳发展。(199字)
帷盛科技近日成功签约国内单体规模达1吉瓦(GW)的大型光伏支架项目,创下其在国内市场的又一重要里程碑。该项目标志着客户对其技术能力、产品品质及项目交付效率的高度认可。作为成立于2009年的专业光伏支架企业,帷盛科技以“科技赋能绿色梦想”为使命,业务遍及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累计支撑光伏装机容量超40GW,保持零重大安全事故纪录,并拥有200多项核心专利及全套国际认证资质。此次签约不仅体现其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也为其持续提供智能化、高可靠性支架解决方案注入新动力,进一步支撑我国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目标。
扬州洁源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10月19日发布扬州六圩污水处理厂4.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公告。该项目已获相关审批,总投资约2099万元,全部来自企业自筹资金;直流侧装机容量为5.71845MWp,交流侧并网规模为4.98MW。经公开招标,联合体中标人包括扬州市上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及江苏冠睿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单价为3.65元/瓦,合同总价为2087.23425万元。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污水处理厂内,属典型的“光伏+水务”分布式能源应用项目。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阜南县发改委联合县供电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清理工作,针对全县28个接入系统方案超期一年(有效期届满)的在途光伏项目发布专项公告。依据安徽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此举旨在优化电网承载能力、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公告明确:供电公司将向相关项目单位书面告知,要求其5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计划,并在15日内启动建设(以安装逆变器或10%以上组件为标志),同步办理接入方案延期手续;逾期未落实的,将终止并网流程。清理后释放的电网容量,优先满足前期积压用户的接网需求,后续项目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消纳能力分批接入。(199字)
新疆和田民丰县100万千瓦光伏治沙项目于近期正式并网发电。该项目位于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是和田地区目前单体容量最大的光伏项目,同步治理流动沙丘超2万亩。作为塔克拉玛干沙漠锁边固沙工程中难度最高的35公里空白段关键举措,项目在不扰动原始沙层前提下,将光伏阵列稳固建设于流动沙丘之上,兼具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双重功能。投运后年均发电约15亿千瓦时,可减排二氧化碳约80万吨。项目配套100兆瓦/200兆瓦时储能系统,并通过220千伏线路接入民丰750千伏变电站——该站为环塔里木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心枢纽,使所产绿电得以纳入南疆主网架,支撑全疆用电及疆电外送。
《吉林省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是吉林省为落实国家绿电直连政策、推动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而制定的专项文件。方案明确“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光伏、生物质等新能源通过专用线路向多个非居民、非农业的法人用户直接供电,分为离网型和并网型两类。文件界定了适用负荷类型(如绿氢、钢铁、数据中心等新增及符合条件的存量负荷)与电源类型(含新建集中式电源、分布式光伏汇流及存量未并网/已并网新能源改造),强调“以荷定源”原则,要求新能源自发自用电量占比不低于30%(2030年前提升至35%)。方案还系统规范了项目管理、源荷匹配、建设模式、责任界面、运行调度、交易价格、绿电溯源、申报实施及退出机制,并明确由项目主责单位统筹建设与运营,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强化安全与监管。
本文报道了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调度会的情况。会议通报了2026年1—8月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进展: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24.96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60.8%;风光装机19.92亿千瓦,占比48.5%,其中光伏装机历史性超过煤电,成为第一大电源;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国总发电量41.6%。会议提出四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新能源重大工程建设;健全新能源价格结算机制,特别强调由主管部门跟踪指导地方科学组织2027年增量项目竞价,并及时引导纠偏;着力解决电力消纳瓶颈,强化电网补强与市场机制创新;发挥新能源在稳投资、促增长中的作用,清理非技术性开发障碍。
新疆叶城县鑫隆凯盛600MW光伏治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于6月5日公示中标结果,中铁十五局集团西南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18.28亿元(2.539元/W)中标。该项目装机容量600MW(安装容量720MWp),配套60MW/120MWh储能系统,容配比1.2,涵盖勘察设计、升压站及外送线路建设、光伏区施工、用地协调、复垦复耕、设备采购安装、并网调试及质保等全过程EPC工作。但截至9月20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书面合同,经招标人多次催告仍未履约,且无正当理由,依据招标文件被认定为放弃中标资格,项目因此废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