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南玻A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咸阳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嘉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在西安签订了关于光伏玻璃的销售协议。预估合同总金额约 65 亿元人民币(含税)。合同履行期限自 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合同期限届满日为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将按照项目履约进度办理结算。
南玻A表示,2020 年 7 月 3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吴江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向隆基股份子公司销售了包括 2.0mm 超白浮法玻璃背板、3.2mm 钢化镀膜玻璃、2.0mm 半钢化镀膜玻璃及 2.0mm 半钢化镀釉打孔玻璃等在内的相关产品,其中 2.0mm 超白浮法玻璃背板销售金额14,696.63 万元,3.2mm 钢化镀膜玻璃销售金额 41,204.92 万元,2.0mm 半钢化镀膜玻璃销售金额 48,225.31 万元,2.0mm 半钢化镀釉打孔玻璃销售金额 39,970.73万元;上述产品销售金额合计为 144,097.59 万元(含税)。因部分产品价格上涨,叠加市场波动影响,隆基股份调整内部采购策略等原因,导致公司与隆基股份子公司的合同实际履行金额未达到双方约定标准。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8/4/5000531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