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克萨斯州立法进程出现转折,三项备受关注的“反太阳能”法案——第819号太阳能法案、第388号太阳能法案和第715号太阳能法案,因未能在该州规定的最后期限内取得进展而面临夭折。

图源网络
第819号太阳能法案计划对德州公用事业规模级太阳能和风能项目征收额外的费用、设置许可限制、强制退让和监管要求,而该州并未对其他形式的能源征收这些费用。这种差别对待引发了大量反对声音,有100多个注册团体明确表示反对。尽管该法案于4月在参议院以22比9的结果获得通过,但在被集中讨论并移交至德克萨斯州众议院后,立法者却对其采取了“冷处理”,未采取任何行动。德克萨斯州太阳能工业协会(SEIA)主任Daniel Giese指出,随着人口和高耗能产业不断涌向德克萨斯州,需要综合战略来满足能源需求,而太阳能和储能是能够最快部署到电网的资源。该法案若通过,无疑会对太阳能项目的推进造成阻碍,影响能源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第388号太阳能法案最初要求ERCOT地区至少一半的新发电量来自天然气,后来修改为“电池储能以外的可调度发电量”。非营利消费者权益组织Public Citizen认为,虽然电网需要可调度的能源资源,但“据我们所知,ERCOT或任何其他实体都没有进行过任何研究,认为这一比例是最佳的,也没有对现状进行改进”。Giese也强调,如果新一代电力被限制在少数设施中,德克萨斯州将更容易受到电网中断的影响。他表示,德克萨斯州需要电网上的每一种资源,以保持消费者端的低价格,满足未来人口和商业增长的需求。事实上,除加州外,德克萨斯州的电池储能容量比美国其他地区的总和还要多,且大多数德州居民都认为太阳能与电池系统相结合将使电网更加可靠且有弹性。
第715号太阳能法案旨在建立一项追溯性的授权,即现有的可再生能源设施必须安装备用能源。奥罗拉能源研究公司在一份报告中指出,这项立法一旦通过,“将降低德克萨斯州电网的可靠性,同时增加消费者的电力成本”。
这三个法案错过了星期六在参议院通过立法的最后期限,也没有通过众议院委员会的投票,这意味着它们已基本无缘通过。Public Citizen德克萨斯州办公室主任Adrian Shelley表示,“这三项法案的失败是纳税人的胜利”,也是对可再生能源是国家供电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的认可。他指出,将这些法案签署为法律将意味着更高的能源价格,并减缓维持德州电网稳定的能源增长。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06/05/3899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