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林洋能源(SH:601222)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分别将其持有的3个子公司和2个子公司的100%股权转让给广东粤水电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4.71亿元,涉及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合计236.5MW。
林洋能源表示,本次出售电站有利于盘活资产、回笼资金,减少应收账款,同时公司将回笼资金继续投资开发建设储备项目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增加税前净利润额约1,020.66万元(从合并层面测算),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对公司新能源板块未来营业收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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