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发布公告。公告显示江苏新能与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扬电”)在新能源项目合作中的一系列动态。
双方分别出资51%和49%共同成立了江苏新能昊扬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昊扬”)。新能昊扬成立后,积极推进在国信扬电厂区内的光伏项目建设,该项目总容量约20.23MWp。
2025年2月26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下发“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一政策的出台带来了新的变化。通知确定国信扬电2×100万千瓦三期扩建项目纳入全省“十五五”中后期保障性调节性煤电项目规划方案。值得注意的是,扬电三期项目规划建设厂址与已投产的昊扬光伏项目的部分建设地点出现了重合情况。
为了保障扬电三期项目的顺利实施,,新能昊扬积极配合进行相关调整。公司决定移除约15MWp光伏发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将其中约10MWp光伏发电设备移建至国信扬电厂区内其他区域。
在项目调整过程中,为明确双方权益,新能昊扬与国信扬电签署了《国信扬电厂区光伏项目部分容量移建补偿协议》。根据协议,本次移除移建损失以评估结论为依据,确定金额为47,020,015.69元,由国信扬电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新能昊扬。此外,协议还设置了保障条款,若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完成10MWp移建并恢复发电的,国信扬电将按照差异容量以最高400万元/MWp(折合4元/W)现金补偿给新能昊扬,且该部分补偿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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