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青达环保发布关于转让120MW渔光互补项目的公告。
青达环保将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青岛兴盛达持有的 120MW 渔光互补项目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新能星洲胶州。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青岛兴盛达股权,青岛兴盛达不再是公司合并报表内子公司,青岛兴盛达与公司仅为业主方与总承包方关系。
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渔光互补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成通过验收且实现直流侧设计装机容量的全容量并网发电,青岛兴盛达已完成配套制氢项目的剥离。经预收购协议各方友好协商签署预收购协议补充协议,最终确认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46,788,491.20 元。
据悉,本次交易采用协商定价的方式,在充分考虑公司投资合理回报的基础上,经双方谈判协商后确定。根据预收购协议的约定,新能星洲胶州按预收购协议约定通过承债式股权转让完成青岛兴盛达 100%股权收购,股权收购价款为人民币一元,新能星洲胶州承接青岛兴盛达所负债务 54,678.85 万元。截止 2025 年 1 月底,青岛兴盛达负债总额为 51,808.14 万元,其主要差异为进项税差异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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