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珈伟新能发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显示,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为充实营运资金,集中资源发展主业,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经营业务结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珈伟”)、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华源”)拟将所持有参股公司金昌国源电力有限公司30%股权、古浪绿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股权、古浪振业沙漠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0%股权、金湖振合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股权、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股权(以下统称“标的公司”)合计以28,721.1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西北新华(天津)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企业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简称“西北新华”)。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珈伟、江苏华源不再持有5家标的公司股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对手方西北新华(天津)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完成设立。根据西北新华设立相关安排,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之股东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西北新华(天津)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在满足《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支付条件后,向公司支付相应价款,其支付款项来源于新能源发电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募集资金。
珈伟新能表示,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充实营运资金,集中资源进一步发展公司主营优势业务,减少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风险。本次转让的股权所属的标的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均不属于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 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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