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华东重机(SZ:002685)发布公告,公司拟终止投资建设亳州年产10GW 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并注销项目公司华东光能科技(亳州)有限公司。此前,华东重机于2023年7月5日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签署《投资合同书》,项目计划投资额高达60亿元。
对于项目终止的原因,华东重机在公告中指出,合作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受光伏产业链价格整体下滑严重并持续走低,电池片价格持续处于低位的影响,继续投资将不能达到合同订立时的商业目的。为减少光伏业务亏损,公司拟终止投资建设亳州年产10GW 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项目并注销项目公司。经公司与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协商,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同意解除2023年7月5日签订的《投资合同书》。
根据公告,项目公司在2023年(经审计)和2024年上半年(未经审计)均未产生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亏损39.20万元和亏损78.78万元。截至2024年上半年末,项目公司资产总额仅为60.74万元,负债总额为139.52万元,据此判断,项目进度其实一直处于停滞状态。
据公告披露,项目终止后,华东重机将对项目公司实施清算注销。2024年原为项目筹建布局期及投入期,终止该项目将会减少本年度原本因投资该项目发生的费用支出,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负面影响。公司及项目公司因该项目累计投入117.98万元,其中2023年项目发生的费用支出78.78万元已全部在公司2023年度报表中反映,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财务数据发生调整或修正,2024年度累计已发生的费用支出约39.20万元按照会计准则计入当期损益,不会对本年度业绩构成重大影响,预计项目终止后不再增加费用。上述费用主要是项目筹备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等合理正常的费用。
华东重机表示,本次投资项目终止,是公司为应对光伏行业及市场的风险作出的战略调整,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投资项目预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华东重机成立于2004年,于2012年登陆深交所,实控人为翁耀根、孟正华、翁杰,主营业务为以集装箱装卸设备和智能数控机床为主的高端装备制造,主要产品包括岸桥、轨道吊、轮胎吊、中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以及自动化交钥匙工程等。2024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实现归母净利润2000-300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2023年4月,华东重机成立控股子公司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并在徐州沛县投资建设首期4GW高效N型TOPCon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基地,正式进入光伏行业。2023年,华东重机电池片及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720.25万元,占总营收的比重为11.50%。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3年报中,华东重机就曾指出由于项目处于爬坡阶段,叠加2023年第四季度电池片价格快速下降,光伏板块盈利能力短期承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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