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中信博正式对外宣布,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中信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完全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
根据中信博此前于2024年4月25日公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经过三次修订),公司此次计划向特定投资者定向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将不超过11.0129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主要用于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动器产能扩建项目、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配套产业园项目、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及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中信博此前曾强调,此次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均紧密围绕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展开,旨在充分把握光伏产业的发展机遇,积极响应国家的“双碳战略”。这些项目不仅结合了公司与行业的未来发展方向,还将有力支持公司经营战略的布局与实施,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此次募集资金投资,中信博有望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持续优化主营业务结构,夯实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这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并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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