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光伏进村已经成为“双碳”目标达成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推手,尤其是户用分布式光伏建在村民自家屋顶,还能为村民带来一定收入,被誉为“阳光存折”。但近日接到安庆市望江县部分村民反映,称在申请办理光伏并网的时候,镇政府不愿给村民的房屋产权证明上盖章,导致迟迟无法办理成功。
3月12日,在望江县高士镇武昌村,记者见到了反映群众常玉祥,他家有一幢房屋,屋顶上已经铺满了40余块光伏发电板。
常玉祥告诉记者,在2023年下半年,他家就装好了光伏设备,“安装公司和我说,设备不用我家出钱,由公司负责安装,光伏的发电并入电网出售,每年大概能有1000多元的租金收入,还有一万元的一次性补贴,20年后光伏设备归我所有。”
在办理并网发电过程中,申请村民遇到了难题。由于农村房屋大多数没有产权证明,需要在村里开具证明,然后到所在乡镇盖章,证明房屋归村民本人所有,之后才能到电力部门申请备案和并网,但高士镇政府始终没有在证明上盖章。常玉祥拿给记者厚厚一叠申请材料,其中包含了该村7户村民,这些村民的房屋证明上只有村委会盖的章,没有高士镇的公章。
在望江县鸦滩镇望马楼村,村民曹汉林也告诉记者,村里有5户村民准备申请安装,同样遇到了镇政府不在房产证明上盖章的情况。
2023年8月26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自然人全款购模式户用光伏项目由电网企业代自然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屋顶产权所有人自主选择投资开发企业后,由投资开发企业申请备案。通知中专门提到,“个别地方无故不备案、无故不开具房屋产权证明等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望江县部分镇政府为何不愿盖章?
在鸦滩镇,记者采访了副镇长张立伟。“镇政府是很支持户用光伏的建设和安装的。”张立伟说,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部门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小公司,或者资质不齐全的公司在各乡村发展业务,村民文化程度偏低,对合同理解不深,很容易损害自身合法利益。”
高士镇党委副书记王小良也告诉记者,户用光伏使用周期较长,一般在20到25年左右,这期间光伏公司是否具备长期维护能力是存疑的。“安装光伏设备需要对房屋安全做评估,使用的钢材是否达标,安装后会不会出现掉落伤人的风险,这些都是基层政府需要考虑到的。”
根据《通知》要求,项目投资主体要切实承担起分布式光伏项目运行维护的主体责任,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项目安全隐患,确保光伏发电系统安全运行。在采访中,张立伟与王小良都表示,在具体执行政策时,镇政府都会事先审查光伏公司的资质,包括信誉度、售后能力等综合实力,尤其是在房屋安全鉴定方面会更加谨慎。“鸦滩镇将于近期对全镇15个行政村开展全面摸排,了解群众安装户用分布式光伏的意愿,同时会加强对企业资质、房屋权属、安全鉴定等情况的审核把关。”张立伟说。
记者随后采访了望江县发改委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汪庆。据介绍,望江县一直高度重视新能源工作,县发改委多次召开乡镇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分布式光伏工作布置会,要求乡镇做好项目备案的材料审查、监管工作,目前备案工作已经开始。“我们也要求政务窗口在办理项目备案时实行‘一站式’服务,明确办理所需申请条件、工作流程等,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但汪庆也表示,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部门发现申请分布式光伏的企业资质参差不齐,考虑到实施主体的技术、资质以及设备的安全性、合法性和房屋的承重能力等,本着对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多方面考虑,各乡镇正在积极摸排,稳步推进这项工作的实施,县发改委也会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快速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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