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微导纳米(SH:688147)发布公告,公司与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为WD-SD-20210406-001),合同签订后,公司按要求交付并验收了10,075万元设备,但无锡尚德仅支付少量预付和发货款。截至目前,公司对无锡尚德的应收账款(含质保金)余额为9,067.50万元,现公司就部分应收账款事项向无锡市新吴区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告指出,在与无锡尚德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后,微导纳米按要求交付且完成调试后,无锡尚德未按约付款。为能够尽快挽回损失,在综合考虑诉讼策略、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经审核决策,决定先对无锡尚德部分逾期的应付款进行主张,同时持续与无锡尚德及其子公司顺风公司进行沟通,共同商讨整体货款支付解决方案。
公告显示,微导纳米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令无锡尚德立即支付公司货款4,155.9375万元及违约金207.796875万元;请求判令无锡尚德支付保全担保费用、律师费用;请求判令顺风公司对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微导纳米表示,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无锡尚德的应收账款计提了部分坏账准备。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未能收回,将导致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微导纳米近一步表示,本次诉讼系公司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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