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亿!攀枝花公布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三标段)项目业主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7-17 14:47:43

7月13日,四川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优选项目业主(三标段)比选公告。公告显示,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助推攀枝花市能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授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通过公开、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该项目为攀枝花西区“光伏+氢能开发利用项目”,为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的三标段。建设地点在攀枝花西区格里坪镇,实施时间要求2024年底前完成建设并全部并网发电,工程规模和标准为15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资金暂估7.5亿(不含送出),配套建设相应送出线路及变电站等设施。

此前,攀枝花市公布了“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优选项目业主(第一次一标)和(第一次二标)必选和中标。其中项目分为仁和区“光伏+水资源配置工程”一期光伏和盐边县“光伏+氢能开发利用项目”一期光伏两个标段,项目规模共计70万千瓦。

一标仁和区“光伏+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一期要求企业以现金或产业融合项目投资或两种模式结合的方式支持贡献包括不限于攀枝花市水资源配置工程,支持贡献额度参考标准为11.43亿元,最终由攀枝花三峡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标。

二标盐边县“光伏+氢能开发利用项目”一期要求企业以现金或产业融合项目投资或两种模式结合的方式支持贡献包括不限于攀枝花市氢能产业项目,支持贡献额度参考标准为1.91亿元。最终由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中标。

加上此次,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优选项目业主(三标段),该项目合计合计规模850MW,三个项目支持贡献额度参考标准共计16.2亿元。

原文如下:

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优选项目业主(三标段)比选公告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扎实推进攀枝花市清洁能源惠民富民,助推攀枝花市能源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授权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组织实施机构,按照市场化资源配置的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1.优选依据

依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四川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光伏、风电资源开发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川发改能源规〔2021〕181号)、《四川省“十四五”光伏发电开发实施方案》《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优选项目业主方案》《攀枝花市“十四五”期间第一批光伏资源开发初步实施方案》等文件及有关实施方案进行比选优选。

图片

注:以上项目基本情况及有关材料见附件1—1。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个集团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参与申报。一个企业集团若以其下级公司参与申报的,该下级公司应取得企业集团最高级别母公司的书面申报授权,以证明其申报身份的唯一性。对不同投资主体是否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为依据。

3.2申请人(可追溯至控股方的最高级别母公司)相关条件如下:

(1)具备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管理经验。

(2)总资产不小于申报项目投资规模的10%(按本公告中“建设资金”暂估额标准计)。

(3)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日期以申请文件递交前3日内为准。

(4)一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管理。

注:a.以上条件,如申请人按照其上级公司级别标准提供资质证明文件的,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和其上级公司资质文件,本条(3)(4)项内容在评审时采取申请人和其上级公司一同审核。b.本条(4)申请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申请人注册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被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管理”的证明。

3.3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

(1)联合体各方应在提交申请文件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资质条件按照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条件确定(可追溯至控股方的最高级别母公司),资质条件需满足本公告3.2条规定,并提交资格文件和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的优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次比选并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2023年7月18日—21日,北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15时0分至18时0分,携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到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西区玉树巷6号)205室获取比选文件(PDF版),申请人需自备存储媒介,或联系比选人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电子文件(PDF版)。

5.申请文件的提交

5.1申请文件(纸质形式)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10:00时,地点为: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花城新区攀西科技城市政务服务中心8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http://ggzy.panzhihua.gov.cn/)网站上发布。

比选人: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攀枝花市西区发展和改革局(西区玉树巷6号)205室

邮 编:617000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12-3864661,15984594904

邮 箱:308094264@qq.com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江苏123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0 09:47:46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拟在陈家港镇原响水化工园区内建设一座123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4.07亿元,占地2204亩,工期12个月。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3MW,直流侧达152.23MWp,采用21.1万余块720Wp光伏组件。用地来源于园区化工企业清退地块,涉及响水台舍化工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原址,这些地块于2022年初完成拆除后长期闲置。该园区曾为农田,2003年后逐步发展为化工集聚区,2019年“3·21”爆炸事故后,盐城市委决定全面关闭园区,累计腾退64家化工企业、约6590亩工业用地。本项目由国有控股的盐城市黄海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际控制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与响水县财政局。

苏美达能源墩头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0:59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3:37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投产+2!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型“光热+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投产来源:西北电建三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14 10:35:42

9月10日,大唐石城子100兆瓦“光热+光伏”一体化示范项目圆满完成168小时试运行,正式进入商业运行阶段。该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石城子光伏园区,是国家第三批“沙戈荒”大型风光基地项目、新疆首批“光热+光伏”示范工程,也是国内首座核心装备100%国产化的大型线性菲涅尔熔盐光热电站。项目配置26万块反射镜、80万平方米集热面积,具备8小时熔盐储能能力,可有效平抑新能源出力波动,实现稳定供电。投运后年发电量约1.46亿千瓦时,等效利用小时数1465小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52.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35.3万吨,显著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与区域能源保障能力,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和能源转型提供实践路径。(199字)

主动弃标!又一光伏项目开发权被收回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4 09:02:06

云南昭通市能源局近日发布公告,依法收回鲁甸县江底镇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权。该项目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招标,原中标单位为中国电力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告明确指出,收回原因为中标企业主动放弃该项目的投资开发工作。依据相关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昭通市能源局据此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收回开发权。此举属于对新能源项目开发履约情况的常规监管举措,旨在保障光伏资源高效有序开发和项目建设进度。后续该开发权或将重新组织遴选或按程序另行处置。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26-09-11 10:37:33

三沃机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开工,是企业践行国家“双碳”战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项目采用“光储充”一体化模式,规划建设150kW光伏电站、50kWh储能系统及20台智能充电桩,优先满足厂区用电与职工通勤充电需求,富余绿电经储能调峰后提升就地消纳能力。项目由三沃机电党总支统筹实施,创新推行“党建+绿色能源”融合机制,将党组织建在一线,组织党员骨干全程参与前期筹备、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环节,强化组织共建与协同攻坚。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先行样板,该项目旨在打通技术路径、优化运营模式、锤炼专业队伍,为“十五五”时期规模化布局新能源产业夯实基础,同时切实解决职工充电难、续航焦虑等民生关切,实现企业发展、能源转型与职工福祉的有机统一。(198字)

云南墨江龙坝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发电来源:水电十四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14:23:01

云南墨江龙坝光伏发电项目近日正式并网发电,由水电十四局承建,位于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龙坝镇打东村茶园山坡地带。项目额定容量98.88兆瓦,占地146.4公顷,建成35个光伏方阵、17.8千米35千伏集电线路,安装逆变器309台、箱变35台,并接入新建的220千伏龙坝光伏电站35千伏侧。项目因地制宜采用“茶光互补”模式,在山坡茶园上方布设光伏设施,实现清洁能源生产与茶叶种植协同发展。建设中克服雨季施工、山地作业等困难,统筹安全、质量与进度,顺利完成土建、设备安装及系统调试。投运后将稳定输出清洁电力,支撑普洱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助力云南省“双碳”目标实现。(199字)

云南红河州启动7个光伏项目业主优选(二次)来源:红河州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11:50:59

云南红河州正式启动7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优选(二次)工作,项目均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第三批新能源建设清单。这7个项目分别位于蒙自、弥勒、建水、元阳四县市,总装机容量达45.5万千瓦,总投资约17.65亿元,涵盖大石板、打磨山、业租、草海子、克租、舍山、坡头等光伏电站。优选坚持市场化原则,通过公开、公平、择优方式确定建设业主,中选单位须承担项目全部投资、建设、并网及后续运营维护责任。报名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财务状况、相关开发经验及合规信用记录,接受联合体参与(不超过三家)。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响应文件制作须知》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9日至11日,响应文件递交及优选评测会议定于9月14日举行。(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