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3-2024年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PC承包框架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框架采购4个预中标单位。
招标项目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所辖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内的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商业厂房和农村居民的屋顶、地面等分布式光伏项目的PC承包,华电山东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由所属各企业(项目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并办理结算。
采购数量根据有关企业备案整县分布式光伏项目确定,最终采购容量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需方均不对供方进行任何补偿,也不对节假日工作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框架协议有效期1年(以招标人通知生效为准)。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第n-1个项目累计容量<500MW,第n个项目累计容量500M时,合同终止于第n个项目。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准备:项目建设区县范围内可利用屋顶资源排查、筛选优质资源、获取资源开发权等工作,协助甲方办理项目备案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屋顶资源方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资料、协调甲方与屋顶资源方签订租赁合同等工作;帮助甲方协调与项目
(2)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汇流箱、配电柜、电缆、电缆接头、电缆支(桥)架、预埋管、接地母线、防雷接地、监控(监测)系统、保护设备、反孤岛设备、光缆、消防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所有非甲供物资的采购、保险、监造、催交、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等)、保管,以及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设备采购及运输由招标人负责,属甲供物资司时应承担含甲供物资在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装卸、验货(项目单位、供货商、投标人、监理公司四方参加)、二次搬倒(包括设备倒运、负责提供设备堆场并承担相应费用等)、仓储、保管、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3)安装工程: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集电线路、接地和分系统调试等发电设备安装工程;监控(监测)系统设备、保护设备、光(电)缆敷设、分系统调试和套系统启动调试等控制保护设备安装工程;消防系统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与工程相配套的、发电设备和控制保护设备之外的其他设备安装工程。
(4)建筑工程: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基础工程(以最终版施工图为准,据实结算,施工图纸不能确切定量的以现场签证方式结算),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筑物的拆除、清理、防水、加固等施工和修复(以最终版施工图为推,据实结算,施工图纸不能确切定量的以现场签证方式结算),集电线路工程、接地工程、围栏工程、消防工程、水保环保措施落实、施工临建(用水、用电、设备堆放场地等)、垃圾清理及处置等相关施工工作。
(5)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及并网手续(如需),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安全备案及验收、社会稳定性、职业卫生、消防验收、并网手续(含调度并网协议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等所有并网手续办理、电费结算手续办理、变压器新装及增容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备案及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含前期档案资料)、该工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中国华电集团达标投产检查及验收等所有前期、基建、并网、试运行及转商业运行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6)负责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租赁、补偿、协调及恢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项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续办理
(7)除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外(若有送出工程中的变压器等设备由甲方提供),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安装、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特别说明:
1.混凝土屋顶:按照直流侧容量2个6MW,3个4MW,4个2MW分别报价。
2.彩钢瓦屋顶:按照直流侧容量2个6MW,4个4MW,8个2MW分别报价。
3.农村户用屋顶:按照直流侧容量2个6MW,3个4MW,4个2MW分别报价
4、地面分布式光伏:按照直流侧容量2个6MW,4个4MW,8个2MW分别报价。
5.支架安装费和装置性材料费智按报价表中给定数量报价,结算时根据最终版施工图实际工程量据实调整安装费和装置性材料费
6.地方补偿费为暂列金额,按照报价表中费用报价(报价标准:231.48元/KW),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据实调整,如有余额归招标人所有
7.屋面加固及修复费用、地面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基础工程、送出工程等费用单独报价,根据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图纸据实结算,施工图纸不能确切定量的以现场签证方式结算,根据合同约定计价方式据实结算。
8.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合同优先授予锁定资源的中标单位(需有甲方认可的有效协议等证明);否则按以下原则授标:当一个中标单位框架合同数量大于2个时或授予容量大于10M时,授予第二家中标单位,依次循环;如中标单位无故放弃项目,则视为放弃框架资格。
9.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情况调整框架合同授予方式。
10.投标方应考虑因现场条件原因导致安装容量发生变化时,合同价格按实际安装容量结算
11.项目分别报价不均衡,明显偏离正常价格的或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12.某项目投标单位报价如高于该项目概算时,则以该项目概算为限进行合同价格谈判,如不能达成一致,该项目不再授标。
13.本合同为暂定总价合同,签约合同价确定原则:项目容量大于6Mw的,按照项目并网点容量叠加,项目并网点容量介于以上最近容量之间时,采用内插法按直流侧容量按比例计算(支架费、暂列金额除外),例如9M光伏项目,1个并网点6MW、1个并网点3MW;3MW报价=2MW报价+(3-2)/(4-2)*(4M报价-2MW报价),9MW报价=3MW报价+6M报价。地方补偿费按照231.48元/KW计列,支架费按照批准概算工程
量、投标人所报安装费和材料费计列,屋面加固及修复、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基础工程及送出工程等费用金额按照项目批准概算相应费用考虑投标人该部分下浮系数后计列。
14.工结算价=“PC承包费用(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含暂列金额、支架费)+支架费(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基础工程、屋面加固修复费用及送出工程结算费用(若有)+地方补偿费(若有)+经确认的索赔金额(若有)+物价调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20年-2022年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10.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投标人近三年内(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10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承包并网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并网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并网或投运证明,或族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