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县:到2025年,“零碳”公共机构光伏覆盖率达到50%

来源:平阳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5-04 13:52:57

5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政府印发《2023年平阳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新增1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充分利用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屋顶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50%;既有建筑宜建尽建,其中“零碳”公共机构光伏覆盖率达到50%。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2023年平阳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机关各单位:

现将《2023年平阳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阳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2023年平阳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县各级公共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按照《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要求,坚持系统谋划、改革攻坚、绿色低碳、数字赋能,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争做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样板地,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坚持系统谋划,强化目标管理

坚持把能源节约贯穿于公共机构运行全过程、各环节,严格执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根据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要求,做好“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中期评估迎检工作。2023年度全县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分别下降3%、3.6%、4.2%(同2020年底数据作比较)。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型的管理体系,根据我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条件成熟单位可以能源资源消耗定额与一定下降率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按照《深入开展公共机构“十四五”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协同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合作机制,探索县有关单位教科文卫体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教科文卫体系统工作职责,为全县实现碳达峰贡献力量。

二、持续示范创建,发挥标杆效用

推动落实水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年度下降指标,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和复核工作,探索推动党政机关创建节水型标杆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大示范案例推广力度,积极参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节水型高校典型案例等遴选活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平阳县公共机构空调负荷柔性调控工程实施方案》,全面优化空调用电结构和能效水平,全县力争完成公共机构空调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负荷柔性调控改造工程,改造后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纳入虚拟电厂资源,接入新型负荷管理系统,有效应对夏、冬两季用电高峰。有序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新增1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改造项目。深挖分布式光伏潜力,充分利用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屋顶发展“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光伏,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光伏覆盖率达到50%;既有建筑宜建尽建,其中“零碳”公共机构光伏覆盖率达到50%。

三、坚持绿色低碳,转变生活方式

坚持不懈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日常宣传,组织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举办面授培训班等教育培训活动,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借助媒体力量,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云”上平台,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推广实施《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节约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科学推进各类公共机构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按照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高质量完成1家以上公共机构“绿色食堂”创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积极开展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根据《浙江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作用,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率到达60%以上,带动各级公共机构全面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持续开展县级以上行政中心食堂、超市全面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引导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积极参与“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

四、坚持数字赋能,强化监督考核

到2023年底前,县府大院实时能耗监测系统接入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平台。加强与县有关部门协同,探索通过督查、审计等方法,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强化节能降碳的刚性约束。根据《浙江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评价管理办法》,以四色码与五星级作为依据,激励促进全县各级公共机构在“双碳”工作中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确保实现节能降碳目标。


责任编辑:solarstar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12GW产能全部淘汰!晶科能源浙江光伏电池组件工厂技改!来源: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3 10:08:30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嘉兴海宁的光伏电池组件工厂拟实施高效新结构电池及组件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7.92亿元,将在原有厂房内淘汰全部12GW现有产能(含6GW晶硅电池与6GW电池组件),同步拆除制绒机、叠焊机等老旧设备,引入湿法处理、图形化等先进工艺装备,并集成MES、SAP、AI等数智化系统。技改后,工厂将不再保留原有规模化电池生产,仅保留电池片研发功能;整体产能调整为年产2.7GW高效新结构电池和4GW光伏组件,实现产线升级与结构优化。目前,该项目环评文件已进入审批公示阶段。

2026浙江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充足率下调 政策解读及影响分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23 08:53:09

2026年浙江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充足率由120%下调至110%,2026年底启动新一轮竞价,入围门槛放宽,落选率降至约9%。本文深度解读政策调整逻辑、对分布式光伏影响、申报策略及风险提示,附首轮竞价结果与全国多省政策对比,完整版报告扫码获取。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负电价频发,荷兰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骤降58%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9-17 09:04:42

荷兰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仅1.4GW,同比骤降58%,为2019年以来最低水平,累计装机达29.4GW。增速放缓主因包括电网容量瓶颈、负电价频发(全年达581小时,占7%)及经济激励弱化——小型业主向电网售电需付费,且净计量政策将于2027年终止,显著削弱屋顶光伏吸引力。各类项目均受影响:户用、小微、大型屋顶及地面电站增长全面乏力,并网延迟与系统主动停运现象增多。尽管装机放缓,光伏年发电量仍达25.8TWh,占全国总发电量19.7%。RVO预计2026–2028年年均新增将维持在约1.3GW;储能与能源管理系统应用有望提升,但当前户用电池渗透率仅1%–2%,总储能容量(约3GWh)仍远低于日均光伏出力。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浙江玉环下发1GW整市光伏清单来源:玉环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4 09:14:07

浙江省玉环市发布《玉环市整市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整市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为原则,统筹屋顶分布式光伏与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重点覆盖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及农村住宅等各类可利用屋顶资源。目标到2028年底,全市新增光伏装机容量55万千瓦,推动光伏总装机容量突破150万千瓦,实现全域光伏规模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该方案还提出完善项目备案、并网接入、消纳保障和运维管理等配套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与政策支持,旨在将玉环打造为浙江省整县(市)光伏开发示范样板之一。

上海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来源:上海市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1 08:42:59

《上海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方案》于2024年9月9日正式施行,旨在推动全市各类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探索超大城市零碳发展路径。方案明确以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等为建设主体,按工业园区、研发商办园区、物流园区三类设定差异化能耗或规模门槛。核心任务包括:加快用能结构转型,重点推进分布式光伏“应建尽建”,并探索分散式风电、微电网、多能互补及氢电耦合;深化节能降碳,提升电气化与数字化水平,梯次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工厂”;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推进“无废园区”建设;升级绿色基础设施,布局光储充氢一体化设施;加强绿色技术应用与能碳智慧管理,构建覆盖全环节的数字化平台。方案还明确了统筹协调、标准建设、资金支持等组织保障机制,计划到2030年建成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零碳园区。(199字)

浙江温州市公开征求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来源: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14:36:24

温州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的新型能源体系。方案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重、陆上与海上协同、源网协调与技术示范并举,提出到2028年全市新增光伏装机超240万千瓦的目标。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135万千瓦(含海上光伏48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覆盖工业、建筑、农业、交通及公共机构五大领域,分别设定55万、15万、15万、10万和10万千瓦装机目标。方案还强调拓展绿电直连、整县推进、设备更新与组件综合利用等新模式,强化电网消纳能力、技术创新和全过程质量监管,以系统性举措支撑温州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青海印发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来源: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08 09:52:39

青海省正式公布首批6个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标志着全省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该名单依据《青海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青发改环资〔2026〕196号),经园区申报、市州推荐、专家评审和部门联审等程序遴选产生。通知明确要求相关市州发改、工信、能源部门指导园区于2026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方案修订并报本级政府印发实施;强化政策、资金、技术等协同支持;压实园区主体责任,加强全过程跟踪调度,加快形成建设实效;对达标园区组织分级验收,通过省级联合验收后方可正式认定。同时强调经验总结与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全省工业园区绿色低碳改造。(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