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6家风、光企业被暂停申报2022年保障类、市场化项目!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2-11-24 16:26:17

11月24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企业,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项目相关企业当年新增项目申报。

根据文件,共有26家风电、光伏企业被暂停申报2022年度保障类、市场化项目,涉及光伏项目总规模1908MW(已申请并网20MW)、风电项目总规模906MW。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

详情如下:

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企业,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项目相关企业当年新增项目申报的政策要求,现将暂停申报2022年度保障类、市场化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311—88600523(传真)

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

附件:暂停申报2022年度保障类、市场化企业名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江苏123MW光伏项目公示!来源: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0 09:47:46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拟在陈家港镇原响水化工园区内建设一座123MW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约4.07亿元,占地2204亩,工期12个月。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123MW,直流侧达152.23MWp,采用21.1万余块720Wp光伏组件。用地来源于园区化工企业清退地块,涉及响水台舍化工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原址,这些地块于2022年初完成拆除后长期闲置。该园区曾为农田,2003年后逐步发展为化工集聚区,2019年“3·21”爆炸事故后,盐城市委决定全面关闭园区,累计腾退64家化工企业、约6590亩工业用地。本项目由国有控股的盐城市黄海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际控制方为盐城市人民政府与响水县财政局。

大唐陕西100MW光伏项目获批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0 09:46:04

大唐平利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于9月16日获陕西省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该项目由大唐富平热电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安康市平利县广佛镇与洛河镇,总投资4.2亿元,建设周期12个月。项目总占地约151.42公顷,采用“茶光互补”模式,在园地上布局228个地块、36个光伏发电子阵,安装112.46MWp直流侧容量的650Wp N型单晶双面双玻组件,配套320kW组串式逆变器及固定/柔性支架系统,并设36台35kV箱变和1座110kV户外升压站,实现分块发电、集中并网,交流侧额定容量为100MW。

2.24GW!河北下发部分风光项目竞配清单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20 09:30:43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6年9月15日发布通知,正式公布2026年度部分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清单。该清单共纳入23个符合条件的新谋划项目,总装机容量达223.673万千瓦(即2.24GW),覆盖唐山、沧州、衡水及张家口等市。项目遴选严格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电网企业确认接入与消纳条件,并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基本要件后确定。通知要求相关市能源主管部门依照《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规范开展投资主体招标工作,结果须在市级政府或能源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后报省发改委备案。

竞配企业不足3家,云南又一光伏项目终止来源:光伏全球 发布时间:2026-09-20 09:13:31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于9月15日发布公告,宣布终止2026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中的苏子塘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工作。该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00MW,总投资约3.33亿元,拟建于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苏子塘片区,采用农光互补模式。终止原因为递交响应文件的竞配企业少于3家,未满足最低竞争门槛。公告明确后续竞配将由代理公司另行组织。该案例并非孤例:今年以来,云南省多地光伏项目频现流标,部分项目经历二次甚至三次招标;此前昭通市大关县360MW光伏项目亦因类似原因放弃原指标,后经重新优选确定中标方。整体反映出当前云南光伏指标竞配中企业参与度不足、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现实情况。

10月1日起施行!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9-18 09:36:57

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安徽三部门于2026年9月15日联合印发《安徽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实施细则(试行)》,自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细则》旨在落实国家关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应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带来的频率调节压力,并激励独立储能、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参与。主要内容涵盖市场成员、交易组织、计量结算等八大章节及四项技术附录;重点优化了准入门槛(如将新型主体容量要求由10兆瓦降至1兆瓦)、申报与出清机制、单一制里程补偿价格体系,以及“谁受益、谁分摊”的费用传导机制。后续将加强宣贯实施与动态评估,支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8字)

苏美达能源墩头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发电来源:苏美达能源 发布时间:2026-09-17 10:00:59

苏美达能源海安墩头50兆瓦“渔光互补”光伏项目于9月15日成功并网,年发电6600万度。项目创新应用柔性支架技术,提升水面养殖空间,实现“板上发电、板下养鱼”双收益。高标准建设、多方协同保障质量与进度,彰显绿色低碳实践成果。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3:37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200MW!河北交投集团晟德基建公司天际峰光伏电站并网成功来源:河北交投晟德基建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16 09:11:21

2026年9月11日,河北交投集团晟德基建公司投资建设的天际峰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00MW)在承德市隆化县中关镇等三镇成功并网运行。项目总投资9.98亿元,依托当地山地荒坡资源建设,配套22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接入蓝旗变电站。电站年均发电约3.6亿千瓦时,可满足5.5万户家庭用电需求,每年节约标准煤10.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8.8万吨;预计年售电收入1.1亿元,利润总额3200万元,上缴税费约1000万元。项目建设期间强化协同调度与质量安全管理,顺利通过各项调试试验。并网标志着项目正式转入运营阶段,是晟德基建公司拓展新能源布局的重要成果,后续将聚焦精细化运维与安全生产,持续发挥绿色低碳效益。

江苏一光伏企业破产清算申请被撤回来源:摩尔光伏 发布时间:2026-09-16 09:08:49

本文报道了泗洪聚能光伏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的中止事件。2024年6月5日,邓庆军以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泗洪县人民法院申请对其破产清算(案号:(2026)苏1324破申40号)。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营光伏设备销售、新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服务等业务。9月10日,申请人邓某在法院正式受理破产申请前,主动请求撤回申请。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九条,认定撤回申请系当事人对自身民事及诉讼权利的合法处分,裁定予以准许。该裁定意味着针对该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尚未启动即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