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协鑫集成(SZ:002506)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绿能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与滁州鑫普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鑫普安徽东鹏食品饮料11MW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建设总承包EPC合同》。项目采取固定单价承包方式,总价暂为44,528,770元,总规模约为11MW。
公告显示,项目共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并网点暂定装机容量为5.5484兆瓦,固定单价为4.3元/W;二期并网点暂定装机容量为5.005兆瓦,固定单价为4.13 元/W。
由于鑫普新能源曾为协鑫集成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6.3.3 条的规定,按照过去十二个月追溯认定的原则,鑫普新能源仍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表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定价 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EPC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