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荆州市楚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筹备取得(A.常规光伏组件/B.光伏逆变器/C.轻质光伏组件)销售权限,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生产厂家前来洽谈。
一、洽谈要求
(一)产品名称:
A.常规光伏组件;
B.光伏逆变器;
C.轻质光伏组件;
(二)型号规格:
A.单面单玻(单晶硅)545Wp;
B.100-110kW;
C.430Wp(≤5kg/㎡);
(三)报价含出厂单价及折扣费率,单价均以人民币元/W为单位,折扣费率以%为单位;
A:以报价当日厂家出厂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为基准价;市场单价参考值为PVInfolink2022年6月1日当天市场平均价;实际以合同签订费率为准;
B/C:以报价当日厂家出厂价(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为基准价;实际以合同签订费率为准;
(四)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制作、出厂检验和试验、包装、上车装吊包装、装载、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保险(不含卸货)、配合并网验收、配合系统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技术资料(含软件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税金等费用;
(五)洽谈时应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出货量(A常规光伏组件/B光伏逆变器均要求不低于6GW)证明材料及洽谈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六)本次洽谈为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细则),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供应商协议单位;
(七)交货期限不得超出交货款支付后10日历天;预付款比例不高于合同金额10%;交货款支付比例不得高于90%;
(八)洽谈响应单位应以“附件二:洽谈文件格式”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荆州市楚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递交洽谈文件;
(九)协议期限为一年。
(十)洽谈时间:2022年6月16日,上午9:00-9:30签到并审核洽谈文件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签到的洽谈响应单位视为放弃本次洽谈。洽谈文件审核无误后9:35正式开始进入第二轮洽谈。
(十一)洽谈地点:荆开集团院内1号楼1楼会议室(湖北省荆州市江津东路南155号)。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洽谈公告同时在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www.jing-zhou.gov.cn/)及索比光伏网(https://www.solarbe.com/)发布。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联系人:柴部长 联系电话:13477800123 )
荆州市楚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