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及落实《湖南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2〕283号)及绥宁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研究决定,我县拟开发的地面集中式光伏及县域区内的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屋顶及县域村集体空隙地分布式光伏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优选战略投资者。本次招商优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者前来投资兴业。
本次招商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招商单位:绥宁县人民政府
二、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湖南省绥宁县县域内
项目概况:本次公开招商优选的光伏发电项目,主要为我县拟开发的集中式地面光伏及县域区内的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一)绥宁县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规模大于2万千瓦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主要为纳入湖南省十四五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计划的项目,总装规模约300MW(30万千瓦),总投资约12亿元(最终规模以有关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具体项目登陆湖南省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调度管理平台(hnkzsny.msdi.cn)查阅。建设方式主要为林(农)光互补建设模式。项目编号:SNGF2022-1(临时编号)。
(二)绥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小于2万千瓦),参照国家“整县开发”模式,按照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要求,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开发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屋顶等建设条件较好、矛盾隐患较少的资源。同时,结合利用我县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光伏发电的土地,采取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光伏项目投资经营模式助力我县乡村振兴建设和竹产业发展,总装规模约50MW(5万千瓦),总投资约2亿元(最终规模以有关部门核准的数据为准)。建设方式主要为屋顶光伏及农(渔)光互补建设模式。项目编号:SNGF2022-2(临时编号)。
以上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性优选,企业作为项目建设投资主体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可研、初步方案等),办理项目开发前期工作涉及的支持性文件(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场地租赁、电力接入消纳、核准备案及文物、军事等工作)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项目投资方负责。
三、参选条件
1、参选企业须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保供、产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具备良好的开发业绩和信誉。
2、参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企业承诺与绥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在绥宁注册独立法人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绥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本县光伏资源入股。
3、参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企业承诺要结合利用绥宁县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光伏发电的土地,采取统一规划、分散布局、农企合作、利益共享的光伏项目投资经营模式投入我县乡村振兴建设和竹产业发展。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资料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1日下午5时30分止,可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盖章后交现场报名处。现场报名的企业来访人员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持48小时内核酸证明及健康绿码。
2、报名地点: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楼805室(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6号) 联系人:于先生13973987225;吴女士15273964691报名邮箱:253932575@qq.com。
3、报名时需递交已密封(加盖本公司骑缝章)的如下资料:(1)项目实施初步方案文本8套;(2)同时需提交相关有效资料,资料应包括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法人代表身份证明④委托授权书⑤公司主要光伏业绩⑥企业服务承诺⑦企业信用证明⑧其他相关材料等。网上报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超过报名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拟参与优选企业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证照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其它事项
1.公开参与优选报名企业的报名资料,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后,立即加盖公章封存。网上报名的资料以快递收到时间为准。
2.在优选会(另行通知)上现场宣布各入选企业的优选结果,对入选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若入选企业不符合相关规定则取消其入选资格,依次顺位替补进行公示,但最多替补两次。按《绥宁县整县光伏开发项目企业优选方案》的要求,按类别各确定一家为本次招商投资主体企业。
3.参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企业要承诺由绥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在绥宁注册独立法人公司且绥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占股不低于10%。
附件:优选招商报名登记表
绥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 月15 日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