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6/18-ZB-0201)
1、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 河北 项目河北华电石家庄深泽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河北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容量150MW(交流侧),2021年已开工建设容量4MW,本次招标容量146MW(交流侧)。在实际开发建设过程中如遇项目开发权灭失或资源条件不足或其他原因,则无法确保项目按照规划容量进行建设。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2022年4月至2023年12月,其中:2022年底建成容量不低于75MW(交流侧),2023年底全部建成投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标书售价(元)
CHDTDZ076/18-ZB-0201EPC总承包除光伏组件和逆变器采购外,其余所有物资采购、设计和工程施工2000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深泽县,拟在石家庄市深泽县党政机关、学校、医院、 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农村居民等建筑屋顶进行建设,可利用屋顶面积约150.2万平米,规划容量150MW(交流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利用屋面建筑周围交通较便利,施工条件较好,太阳能资源属C类区,即“资源丰富”等级。
河北华电石家庄深泽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不分标段,项目建设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
招标范围说明: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除①光伏组件、逆变器的设备的采购及运输②项目备案③可研技术服务采购④监理⑤生产车辆购置、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除外)⑥项目建设管理费等由发包人负责的范围外的,本招标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所有手续办理(含电网接入手续、项目相关验收文件/证件/报告等)、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勘察设计(含接入系统设计,如有)、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施工(含设备基础、屋面结构防水加固等)、调试、试验、验收、培训、技术和售后服务、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工作。并对总承包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生态环保等负全面责任。
招标人仅明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安装的区县范围、规划容量,通过投标人对本合同的实施,交付给招标人满足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满足发包人营运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投入生产运行。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前期:项目建设区县范围内可利用屋顶资源筛选、确权、载荷校核,协调屋顶租赁合同签订等项目前期工作。
(2)勘察设计:项目可利用屋顶的踏勘、载荷校验,接入点的踏勘、规划,单点(单个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及接入系统设计等。
(3)物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支架,汇流箱、配电柜、变电站,电缆、电缆接头、电缆支(桥)架、预埋管,接地母线、防雷接地,监控(监测)系统,保护设备,反孤岛设备,光缆,消防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所有非甲供物资的采购、保险、监造、催交、运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运输道路的协调和修复、清障、改造、加固及赔偿工作等),以及承担发包人认为有必要的设备出厂检查验收工作等。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设备采购及运输由招标人负责,属甲供物资。
同时应承担含甲供物资在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装卸、验货(招标人、供货商、投标人、监理公司四方参加)、二次搬倒(包括设备倒运、负责提供设备堆场并承担相应费用等)、仓储、保管、检验、试验、安装、调试、消缺处理直至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4)安装工程:光伏发电设备、汇流及变配电设备、集电线路、接地和分系统调试等发电设备安装工程;监控(监测)系统设备、保护设备、光(电)缆敷设、分系统调试和套系统启动调试等控制保护设备安装工程;消防系统设备、接入系统配套设备等与工程相配套的、发电设备和控制保护设备之外的其他设备安装工程。
(5)建筑工程:光伏发电设备基础工程、汇流及变配电设备基础工程、集电线路工程、接地工程、围栏工程,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原建筑物的拆除、清理、防水、加固等施工和修复,绿化工程、消防工程、水保环保措施落实、施工临建(用水、用电、设备堆放场地等)、垃圾清理及处置等相关施工工作。
(6)负责办理项目开工及并网手续(如需),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电力质量监检、环评水保验收、水环保监理、监测、安全备案及验收、社会稳定性、职业卫生、消防验收、项目质监检查及验收、并网手续(含调度并网协议签订、购售电合同签订等所有并网手续办理、电费结算手续办理、变压器新装及增容手续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备案及验收、节能验收、档案验收(含前期档案资料)、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中国华电集团达标投产检查及验收等所有前期、基建、并网、试运行及转商业运行等手续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7)负责承担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租赁、补偿、协调及恢复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项目永久用地(如需)的征租地手续办理。
(8)除光伏组件及逆变器外,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等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对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光伏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5.如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四级及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