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梅州丰顺埔寨1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华能梅州丰顺埔寨1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建设1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选用54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规划配套建设1座110KV升压站,拟以1回110KV送出线路接至110KV埔寨变电站。本项目交通条件便利,具备建站条件。项目投运后,可向电网提供一定的电力电量,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
2.1.1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埔寨镇横坑村、茅园村、采芝村及周边区域,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3°41′24″、东经116°7′40″,占地面积约130公顷。
2.1.2项目建场条件:
(1)场址条件
项目占地面积约130公顷,权属清晰,用地性质明确,不包含基本农田、有林地,不触碰生态红线和各种规划发展用地。具体使用面积根据地形以及技术方案等综合确定。
(2)光能资源
本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目前收集到的资料来源主要为NASA数据、Meteonorm数据和SolarGIS数据,本项目水平面总辐射量为1417kWh/m²,属B类“很丰富”等级,适宜建设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期首年利用小时大约为1210h,年均利用小时1121h。具体数据需由投标人可研核算。
(3)运输条件
汽运。目前已有村通道路接至光伏场区,场址附近交通相对便利。
2.2招标范围:
2.2.1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光伏场区按照规划容量进行总体规划,提供收益测算等)及可研收口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要求应按照《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GD003-2011)、《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等标准执行,并为后续施工创造条件。
2.2.2项目专题服务: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全预评价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共4个专题报告的编制,各专题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评审及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
2.2.3勘察设计部分: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计总结等全过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及现场技术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包含光伏厂区1:1000地形图、道路及变电站1:500地形图测量、场址用地拔地定桩及放线和初设施工图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满足招标人工程报批、施工准备、施工、调试与竣工验收、审计等的全面要求。
勘察设计工作以项目可研报告的最终容量为准,如项目未能通过投资决策,则取消勘察设计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投产,若项目未能通过投资决策,则取消勘察设计工作。
2.4进度要求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规定工期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4.1可研及专题服务周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45天内完成可研及相关专题文件,且不影响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进度。
2.4.2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 勘察设计具备执行后3日内,地勘人员进场开展工作,20天内提供地勘报告。
(2) 勘察设计具备执行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编制,并具备内审条件。7日后全部具备外审条件,完成初步设计终稿。
(3) 勘察设计具备执行后30~60天内,提供全部设计施工图纸(蓝图)与电子版(PDF)。
(4) 施工图设计工期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
(5) 竣工图设计工期为本工程全部投产后 45 天内完成。
2.4.3 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勘察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的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乙方还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勘察设计计划供甲方确认并执行。以上勘察设计周期,需要投标人进行承诺响应。
规模:本项目为华能梅州丰顺埔寨1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梅州丰顺埔寨1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
2.5 本项目合同生效条件
(1) 招标合同的可研及专题服务部分在甲方(招标人)及乙方(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 招标合同的勘察设计部分在甲方(招标人)取得同意项目投资建设的投资决策意见,并由甲方(招标人)书面通知乙方(中标人)开始勘察设计后生效。若项目未能通过投资决策,则取消勘察设计工作。
(3) 由于甲方(招标人)或政策调整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项目最终不能实施,乙方(中标人)投标过程中因中标而产生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招标人)承当,其它费用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
2.6项目管理单位在梅州市设立项目公司后,将由项目管理单位在梅州市的项目公司负责执行本项目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光伏发电工程(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的设计业绩(须提供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承包内容等关键信息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或设总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自2016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工程(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及以上)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须提供任职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2月21日9:00起至2021年12月27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1月11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年1月11日9时00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汕头电厂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
技术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929607054
商务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118690123
邮箱:942716063@qq.com
管理单位: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1、42层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20-8550654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405
电子邮件: hnzby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