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对光伏项目用地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拟对2018年6月1日以来建设光伏项目的用地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文件要求,此次核查时间为11月2日—10日,但需要重点强调的是,文件明确即日起停止光伏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的备案工作。
本次重点核查光伏项目用地是否符合鲁国土资规划【2018】4号文件规定要求,是否履行项目建设方案和土地复合利用项目备案程序,永久性建设设施是否取得合法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农用地山的光伏是否存在硬化地面、破坏耕作层、影响农业生产等情况。从上述要求可以看到,光伏复合项目是此次土地核查的重点。
2018年6月,山东省国土厅、扶贫办和山东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鲁国土资规划【2018】4号文),分别对普通地面光伏项目、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以及光伏扶贫项目的用地规范方面给出相关要求。
【2018】4号文中对于光伏复合项目用地的要求
截止2021年9月底,山东光伏电站累计装机规模达到28.68GW,位居全国第一。同时,作为农业大省,山东从光伏扶贫、领跑者项目到普通地面电站中,复合项目的占比较高,此次核查文件意味着山东省内新增的光伏复合项目暂时无法获得山东省国土部门的文件支持,或将进一步收紧山东光伏复合项目的开发口径。
具体文件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