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布三年计划: 2024年屋顶光伏发电覆盖度达到80%以上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宁夏交投在石嘴山市建设的80万千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近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该项目总投资25.7亿元,是宁夏自治区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装机布局的关键组成部分,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和升压站。投运后,年均发电量约11.2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节约标准煤4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13万吨,有力支撑国家“双碳”战略及区域能源结构优化与生态环保目标。同时,项目为宁夏交投构建企业内部微电网、提升四大业务板块运行效率提供基础条件,并助力其参与源网荷储一体化体系建设和绿色电力市场交易。
拉萨市发改委于7月27日印发《拉萨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指南》,明确自2026年7月27日起施行。指南将分布式光伏项目划分为四类:自然人户用(利用自有住宅、接入电压≤380伏)、非自然人户用(利用居民住宅、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6兆瓦)、一般工商业(利用公共机构或工商业建筑、接入电压≤10千伏、装机原则上≤6兆瓦)以及大型工商业(接入用户侧电网或专线供电,接入电压≤35千伏且装机≤20兆瓦,或接入110千伏且装机≤50兆瓦)。该指南统一规范了各类项目的适用范围与技术条件,由拉萨市发改委负责解释。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本文介绍了河北晋州市公共机构屋顶光伏发电使用权的公开拍卖事宜。该标的将于2026年6月17日10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举行,使用期限为25年,起拍价为1.721729亿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竞买人须为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各类失信名单;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流程包括:6月16日16时前完成平台用户注册、CA数字证书绑定、网上报名并上传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同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17时前持相关材料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公告还明确了预展安排、资料提交要求及联系方式等操作细则。
近日,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正式公布2026年度第一批电力优质工程评审结果,内蒙古能源集团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凭借卓越的综合实力,成功斩获“2026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称号。
5月14日,大龙开发区100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工仪式在开发区规划展示馆举行。接下来,大龙开发区将秉持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理念,全力做好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强化要素保障,推动项目早日竣工投产、达产见效,切实以完善的能源配套赋能产业集群提质扩容。
塔里木沙漠公路1995年全线贯通,全长522公里,是世界上穿越流动性沙漠最长的等级公路。日前,随着塔里木沙漠公路沿线的梭梭林正进入开花期,防护林养护灌溉也迎来了全年最繁忙的时段。截至目前,塔里木沙漠公路零碳示范工程累计发电量突破1500万度,日均稳定发电量超1.1万度。
4月8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阳城县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指出,本意见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分散式风电项目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新能源电站(发电侧)运维等全过程监督管理,重点强化野外动火作业和森林防火相关责任落实。
中广核富宁那平40MW、平安40MW光伏发电项目30日实现全容量并网投运。该项目是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光伏+特色农业”融合发展的重点示范工程,由中广核新能源(富宁)有限公司投资,中建三局负责建设。受访者供图项目总装机容量80MW,总占地面积约1500亩,总投资约3.1亿元,设计运行期25年。光伏组件为茶树提供适度遮阴,改善茶园温湿度与光照环境,有利于提升茶叶品质与产量,实现“一地两用、一地双收”。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科学有序开发我省新能源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促进全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委按照国家能源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辽宁省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指导意见》,现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3月6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反馈我委。
为避免《豁免清单》涉及的相关设备对城市景观带来负面影响,同时杜绝违章搭盖,解读文件要求相关设备必须符合技术标准,即“不应设置在城市景观重点管控区域及重要干道一线街坊,且其高度不得超过屋面平台1.5米”。需要指出的是,光伏设施无论是否适用此次发布的《豁免清单》,均须符合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并依法接受审查。凡超出《豁免清单》规定的光伏设施,均须按相关部门要求履行报批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