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东方日升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拟与深圳市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100%股权转让合同》、《关于江苏新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100%股权转让合同》,拟将日升电力持有的高邮振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新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分别以约3.23亿元的价格、约2.2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深燃清洁能源;公司全资公司宁海日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拟与深燃清洁能源签署《关于芮城县宝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之100%股权转让合同》,拟将宁海日升持有的芮城县宝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以876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深燃清洁能源;公司全资公司宁波龙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与深燃清洁能源签署《关于神木市神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之100%股权转让合同》,拟将宁波龙辉持有的神木市神光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以约1.2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深燃清洁能源。本次的交易总价为约7.58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高邮振兴、江苏新电、芮城宝升、神木神光的股权。
东方日升表示,此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资金回笼,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更好地支持公司主业经营,符合公司聚焦主业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根据公司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产生税前利润23,666.16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