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文山市丰富的屋顶资源,实现集约开发,削减电力尖峰负荷,节约优化配电网投资,引导居民绿色能源消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现就文山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项目面向国内外公开招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文山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选址。文山市内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工商业厂房和农村房屋屋顶,具体范围以实际洽谈双方商定为准。
(三)项目定位。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战略,持续做大做优绿色能源产业,全力推进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
(四)项目优势。项目所在地是文山州委、州政府所在地,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信息中心,距广昆高速公路34公里,距文山砚山机场23公里,是云南省的东南大门,进入北部湾、珠三角和通往东南亚国际通道的交通枢纽。文山区域内有文山砚山机场、广昆高速公路和云桂铁路及珠江航运第一港—富宁港,具有“海陆空铁”的交通优势。
(五)项目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文山市屋顶总面积约300.2万平方米,其中:党政机关建筑屋顶约7.5万平方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约29.7万平方米,工商业厂房屋顶约153万平方米,农村居民屋顶约110万平方米。可利用面积(第一期)约123.35万平方米,总体建设规模约为13.59万千瓦。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3亿元。项目用屋顶面积以全市可开发的实际面积为准,以协议的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二、合作模式
(一)政府授权、企业建设、市场化运营(ABO)等模式开展合作,通过公开招商比选谈判方式确定运营商;
(二)接受独资、合资或合作等多种方式;
(三)按照“一事一议”确定运营优惠政策。
三、招商对象要求
(一)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投资方或其实际控制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二)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近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专业运营团队,经营规范,具备独立光伏发电的能力。
(四)运营经验丰富,与国内光伏发电成功合作经营不少于2个案例。
(五)对片区开发能满足市住建局提供的规划设计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并能实现项目开发建设投资财务自行平衡。
(六)自愿提出项目履约的诚信保障条款和退出条款。
(七)未尽事宜双方在公开招商框架协议中明确,最终合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投资建设运营协议为准。
四、报名事宜
(一)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5天内进行登记,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
2.企业运营执照复印件;
3.联合投资运营的提供联合投资运营协议和相关证明资料;
4.企业运营相关光伏发电项目简介;
(二)公开招商工作流程:
企业依据政府职能部门统一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电子版),对项目实地考察复核后,依然有投资意愿,且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要求,并按约定时间提出《文山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建议书》,经我方组织相关部门按简易程序公开统一比选,选出3家战略合作愿向方,并按一定程序报批后,最多预留3家(或1家)企业主体签订公开招商框架合作协议(不具有排他性),按框架协议约定,企业须按约定时间提交《文山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方将根据《方案》公开比选谈判选择合作对象,签订正式的投资协议。技术方案则在协议签订后按基本建设程序上报审查审批。
五、报名时间
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止。
六、特别说明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前有效,在此期间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均可报名与政府进行洽谈、磋商,超过时间则本公告自行作废。
(项目招商联系人:关开元,联系电话:13577691646,邮箱:491680940@qq.com)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