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发电系统推广应用的通知》(京发改规〔2020〕6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审核、公示,现公布《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2021年第二批)》(详见附件1、附件2)。市级财政对以上项目按照用电类型给予发电量0.3元/千瓦时或0.4元/千瓦时的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对于《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自然人变更项目)》(详见附件3)中的项目,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要及时做好发电量统计变更工作。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要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督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法人单位,2021年第二批)
2.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自然人,2021年第二批)
3.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名单(自然人变更项目)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