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珈伟新能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90%股权暨豁免业绩承诺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新能源将持有的金昌西坡90%的股权出售给陕西新华水利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陕西新华水利”),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3亿元。
公告显示,目前华源新能源持有金昌西坡100%的股权,金昌西坡拥有的电站项目包括甘肃金昌西坡125MW光伏发电项目(其中一期100MW、二期25M)、在建工程三期75MW平价项目(已投入的建设资金金额7681.09万元)。甲方拟收购乙方持有标的公司90%的股权及股权项下权益,但不包含该标的公司在建三期75MW平价项目项下权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金昌西坡将不再是华源新能源的控股子公司,也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振发能源继续履行业绩承诺的协议基础和前提发生了变化,不再向华源新能源承担2021年度业绩补偿责任。
珈伟新能表示,通过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改善现金流,把握“十四五”期间新能源业务发展的巨大机会,整合及优化现有资源配置,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本次交易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