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江苏省发改委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
主要内容:
请各设区市原则上选取不少于1个有代表性的县(市、),提出整县(市、区)试点方案,试点地区根据条件可分类分批实施,先行开展乡(街道、村集中推进试点示范。选取的县(市、区)应具备比较丰富、有利于规模化开发的屋顶资源,有较高的开发利用积极性和较好的电力消纳能力。试点方案应包括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文件指出,试点应充分考忠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环境融合、合规合法性等因素,并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和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协同开展。鼓励创新开发合作模式.试点区域总体规划由地方政府牵头,选择有实力的开发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具体实施。试点地区鼓励实行项目整体打包备案。
文件要求,于2021年7月10日前行文报送江苏省发改委(能源局)。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