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JSGS20210512012号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亊故。
4. 信誉要求: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经营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和业绩须满足以下1)、2)其中之一:
1)设计单位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电力行业设计乙级或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设计单位必须具备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起至截标日)承担过30个地面或水面已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的施工阶段设计业绩,或累计容量1000MW以上的已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施工阶段设计业绩,或承担过单独项目80MW及以上或累计容量200MW及以上的已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EPC业绩。
以上业绩需要提供合同、电站已并网证明文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2)施工单位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具备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起至截标日)10个及以上独立光伏电站,或累计容量400MW及以上的已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以上业绩需要提供合同、电站已并网证明文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2、如果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施工分工的单位,须分别满足上述第1条1)及第1条2)的要求;
如投标人为非联合体,则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第1条1)及第1条2)中的至少一项,允许将其中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进行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上述对应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B证,具有光伏电站设计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经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5月30日全天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