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美国商务部最终确定,2019年度包括晶科、日升、阿特斯、正泰、隆基、拓普、英利、爱旭在内的中国光伏企业2019年度反倾销复审初步结果,平均倾销幅度仅为13.89%。
2020年2月6日,商务部应多方审查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为组件(太阳能电池))的反倾销税令进行了行政复审,POR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2020 年12月17日,再到2021年3月9日,美国商务部完成该审查的初步结果期限延长,最终在4月16日发布此次审查结果。
由于晶科和日升被选做作为强制回复者进行审查,对美国商务部的问卷调查表和补充调查表进行了答复,其他被审查的公司提交有关单独费率状态的货件索赔或申请或证明的答复。
美国商务部初步确定,晶科、日升以及下面“初步审核结果”部分价格表中列出的其他公司记录在案的信息表明,这些公司有权享有单独的反倾销税率状态。
初步审查结果:商务部为以下所列公司在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分配平局13.89%的倾销幅度:
这一幅度,已经远远低于以前超过200%的反倾销税率,以及近年来接近100%的反倾销税率,如果能够对以后的反倾销税率做进一步复查,很有可能让中国光伏企业对美出口的双反税率成本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