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妈湾电厂)储能调频项目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深圳能源集团,妈湾电厂已建成6台国产燃煤发电机组,此次招标拟进行#3、#4、和5号、6号机组AGC储能辅助调频项目改造,计划配置两套12MW/12MWh储能系统,储能系统采用“一拖二”方式,用于联合机组参与电网AGC调频。
此次招标预选定一位投标人进行储能调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所需资金由投标人自筹,项目收益招标人与投标人按比例分配。招标文件还提出,运营期暂定为10年,运营期满或者运营期内招标人发电机组受政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关停造成本项目无法继续运营后,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继续合作事宜或由投标方负责按甲方时间要求清理储能辅助调频系统相关一切资产,清理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项目名称: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妈湾电厂)储能调频项目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10044
日 期:2021年3月19日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招标方”)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投标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2.1.1项目概况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简称:妈湾电厂)成立于1989年9月,地处广东省珠江入海口东岸,注册资本19.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电力开发建设及电厂生产经营。妈湾电厂已建成6台国产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960MW。其中二期工程3#、4#机组(2×330MW)分别于1996年10月和1997年7月投产发电;三期工程5#、6#机组(2×330MW)分别于2002年11月和2003年7月投产。全厂占地面积43.51万m2,填海面积占总面积的70%。
本项目拟在妈湾电厂#3-6机4×330MW燃煤发电机组侧安装建设两套储能系统,分别接入#3、#4、和#5、#6机组6kV厂用电母线工作段,并要求实现储能系统分别与#3、#4、和#5、#6机组接入和联合AGC运行模式间的互锁和切换功能。储能系统视#3、#4、和#5、#6机组实际并网运行情况,分别选择其中一台机组并与之联合响应广东电网AGC,获得AGC补偿收益。
设备安装位置:户外。
为提高330MW机组(即#3、#4、和5号、6号机组)AGC调频性能,拟进行#3、#4、和5号、6号机组AGC储能辅助调频项目改造。计划配置两套12MW/12MWh储能系统,储能系统采用“一拖二”方式,用于联合机组参与电网AGC调频。资产分界点一次回路以本项目储能系统模块接入到招标方两台机组的6kV工作母线上的接入点为界,接入点上的紧固螺栓属于投标方的设备范围,二次回路以接入招标方的盘柜上的端子为界,二次端子的紧固螺丝属于招标方的设备范围。
项目执行过程中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应严格遵循国家现行的或将来最新发布的有效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行业标准、法律法规。
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涉及的相关人员在妈湾电厂厂区内部的相关活动要接受妈湾电厂工作人员的监督,遵守妈湾电厂相关规定,监督人员有权制止相关人员违规行为,要求开展整改工作,并按妈湾电厂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考核,甚至责令出厂,要求投标方进行处理。
2.1.2项目工期
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妈湾电厂)储能调频项目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投运,因调度批复的机组检修工期调整、季节因素和不可抗拒的灾害因素(如:台风)影响安装、调试及投运工期可以顺延,变更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3建设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3号妈湾电厂内。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拟招出1家投标人负责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妈湾电厂)储能调频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所需资金由投标人自筹,项目收益招标人与投标人按比例分配。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地勘、设计、基础建设、供货、仓储、施工、试验、调试、测试、安评、等保测评、环评、消防、标识、各种整改、验收、涉网审批及验收、运营、维护(含备件等)、培训、升级改造、防腐、保养、拆除、运输、环境污染处置(若有)、废弃物处理、项目到期后场地恢复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其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各种职责均由投标方独立负责。运营期暂定为10年,运营期满或者运营期内招标人发电机组受政策(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关停造成本项目无法继续运营后,双方可通过协商确定继续合作事宜或由投标方负责按甲方时间要求清理储能辅助调频系统相关一切资产,清理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妈湾电厂)储能调频项目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投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5.2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项目未发生爆炸、着火等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证明文件自拟)
5.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5.4.1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应确定联合体的牵头方。投标人视为已获悉并同意如下条款:牵头方应直接承担其应负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并对联合体的其他成员进行约束;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应服从牵头方的约束,并与牵头方一道共同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规定的投标人应负的各项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的其他成员与牵头方之间产生的各类纠纷,由其内部协商解决,与招标人无关,并且不得由此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招标人有权进行调解。联合体的任何一个成员的违约行为,都将视为投标人的违约,投标人将承担合同所述的违约责任。投标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应对招标方所作的任何赔偿,都将在招标人支付给联合体的牵头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5.4.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5.4.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4.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4.5联合体的牵头方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合同款的支付。
5.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投标期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期间未被中电联列入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已恢复的除外)。
5.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及成员)未被列入深圳能源集团级、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本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不处于“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5.7分包方资质要求:见技术规范(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各分包单位的单位名称、业绩、资质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委托协议等,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后不得变更分包单位,投标文件未提供上述要求的文件,作废标处理)。
5.8业绩要求:
5.8.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方)具备国内至少一项大容量9MW及以上储能系统业绩(在建或投产)或具有与电厂进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储能9MW及以上系统业绩(在建或投产),业绩类型为投资运营或EPC总承包,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封面、合同内容及签字页)。
5.8.2设计分包方: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单机容量)的电厂储能调频项目设计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封面、合同内容、合同标的及签字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5.8.3施工分包方: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单机容量)的电厂电气6KV及以上工程施工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封面、合同内容、合同标的及签字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5.8.4并网调试分包方:
电气专业: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单机容量)的电厂基建或大小修或类似改造项目调试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封面、合同内容、合同标的及签字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热控专业: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单机容量)的DCS系统的调试或AGC调试或控制系统优化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封面、合同内容、合同标的及签字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1年 3 月 19 日09时00分至2021年 3 月 29 日17时00分;
7.2获取方式: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获取。投标人下载并填写《招标文件获取信息表》(Word及PDF版)、《招标廉政告知函》,并连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通过平台上传。投标人须在深能电子招标平台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绑定数字证书(CA)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7.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 元(人民币 贰仟元 整),售后不退。由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出具票据。投标人自助确认付款后,开具电子发票。
7.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电汇(转账)购买。
电汇(转账)购买招标文件的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773172558973
8、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1 年 4 月 9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
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8.3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并签到,或未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或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及时上传非加密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9、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合同”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10、招标相关信息获取网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平台;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11. 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招投标规定(重要):
1)本次投标采用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下简称“深能招标平台”)电子投标(简称“线上”)方式。投标人须同时制作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日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到招标人处存档备查(纸质文件与电子平台版本如有矛盾的,以上传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电子版本为准。如果本次开标方式为两阶段开标,开标当日只寄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即不含报价部分;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三日内寄出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即报价部分;如提前寄出报价文件,概不退回 ),开标当日应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以短信或邮件方式提供快递单号。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投标人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须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数字证书(CA)的办理,绑定CA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要为办理CA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线上提交投标申请。未通过CA下载的招标文件在投标时不能正常解密,请投标人成功办理数字证书后通过CA在“深能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平台专用的电子版)。
5)获取招标文件在线上进行,请电汇付款,并自助开具电子发票,操作详见办事指南。
6)招标文件的质疑发出后请通过邮件或者电话方式通知招标代理,须同时提供可编辑版和盖章版。澄清将在“深能招标平台”线上进行。
7)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提交,请汇款后在深能招标平台-项目管理-缴费支付功能进行费用绑定,保证金默认原账号退回。
8) 投标人需至少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工作日,用空白文档测试投标文件的制作、电子签章及导出等操作。确认签章是否成功,并核实导出标书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是否为制作标书时所编辑的内容。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平台技术支持进行解决。
9)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电子版的格式及要求进行编制,文件大小应不超过500M。投标文件不支持PDF直接上传。招标文件中要求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文件,投标人须将这些文件扫描后放入WORD中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请在工作日8:00-17:00期间进行,其他时间上传如出现问题将没有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10)开标采用线上开标。在开标当日各投标人通过“深能招标平台”进行线上开标,投标人需准备好数字证书(CA证书)、网络及电脑。操作流程见“深能招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并签到,或未及时解密投标文件,或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未及时上传非加密投标文件,均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11)招标结果的公示内容将在“深能招标平台”及公告发布媒介同时发布。
以上为本次电子招标的规定,招标文件前后如有矛盾的,以此规定为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投标文件纸质版邮寄地址):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3号妈湾电厂商务物资部
邮 编:518000
联系人:刘建
电 话:0755-87858385
电子邮件:liujian@sec.com.cn
招标代理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东区34楼
邮 编:518031
联系人:鲁飞扬
电 话:0755-83689010
电子邮件:lufeiyang@sec.com.cn
招投标平台:深圳能源集团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电话:075583680181-1000/1008
Q Q:45789423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
责任编辑:肖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