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能源集团与青海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打造“水风光蓄储”一体化基地
2月22日,国家能源集团与青海省人民政府在西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青海是国家资源能源战略要地,清洁能源已成为电力装机的主体,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国家能源集团正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争做能源供应压舱石、能源革命排头兵;将认真落实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十四五”全面对接青海能源规划,加大在青项目投资和产业发展力度,打造“水风光蓄储”一体化基地,推进“生态治理+新能源”项目,助力黄河源头生态保护,为青海的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长江三峡集团与四川攀枝花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打造5GW风光水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
2月23日,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从新能源开发、乌东德电站蓄水与长江大保护方面展开深度合作,推进攀枝花市境内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合理、有序开发,打造金沙江下游风光水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促进攀枝花市经济社会发展。
图片来源:四川在线
据了解,新能源开发方面,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将在攀枝花市境内开发约500万千瓦风能、太阳能资源,双方共同推进攀枝花市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协议约定,新能源开发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统风力及光伏发电、尾矿库光伏利用、采空塌陷区光伏利用、光伏+农业、光伏+水利、乌东德电站库尾水面光伏、屋顶光伏、抽水蓄能发电等。
同时,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还将发挥自身在新能源领域的专业优势,协助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引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上下游企业,推动新能源投资开发、装备制造等全产业链在攀枝花市落地发展。
3、三峡新能源与重庆市巫山县签署风光项目合作协议
2月26日,三峡新能源与重庆市巫山县签署风光项目合作开发协议。双方就深化战略合作、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进行交流,围绕深化生态农业和新能源领域业务合作,推进地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深入交换意见,并达成重要共识。
图片来源:三峡新能源
3、广东电力与新疆舒克市签署2GW风光项目合作协议
2月23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于东莞市签署了《关于投资1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关于投资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
广东电力拟在图木舒克市境内投资建设规划装机总容量为15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约67.50亿元的光伏发电项目,及规划装机总容量为5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约37.50亿元的风力发电项目。两个项目投资共计105亿元。
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期满前3个月内,经双方协商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2年。
广东电力是一家同时拥有A、B股的大型电力公司,实际控股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广东省境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一直以来以燃煤发电为主营业务大头,其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占比较低,截至2020年上半年,广东电力的燃煤发电控股装机容量1509万千瓦,风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却只有72.6万千瓦。“双碳”目标下,广东电力提升清洁能源占比刻不容缓。
图木舒克市位于新疆西部地区,太阳能资源和风力发电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此次广东电力借图木舒克200万千瓦风光能源项目为契机,大力促进公司能源清洁低碳化转型,拓展电力服务区域,加速走上高效、清洁、低碳之路。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