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发展和改革局立足本局职能,根据国家行业政策积极争取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几年来共争取光伏发电指标20.2兆瓦,并对项目建设、运行管理、效益分配全程监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有力推动了冠县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成立光伏扶贫项目专职领导小组。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专职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指标争取、制定实施方案、项目选址、项目建设招标、项目建设进度、电站运行管理、效益分配协议制定等工作。保证了项目手续齐全合规合法、工程质量达标、日常管理到位、运行正常、效益可观、收益分配合理。
二是积极争取光伏扶贫发电指标。2016年以来,专职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政策,不分节假日努力工作,积极到国家省、市发改委争取扶贫发电指标,几年来共争取扶贫发电指标20.2兆瓦,指标位列聊城市第一。
三是严把项目建设质量。扶贫事业是光彩的事业,好事定要办好。为使光伏扶贫电站真正起到助推冠县脱贫攻坚事业,在电站建设过程中,局项目专职领导小组会同相关单位、人员吃住在工地,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必须亲自核对验收,严格按合同约定办事。保证了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提前完成施工、并网发电工作。
四是严格执行效益分配协议。光伏扶贫电站自运行以来,效益可观,冠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协议的约定,积极督促20.2兆瓦的光伏扶贫电站及时分配扶贫收益。截止目前,光伏扶贫电站产生的3100.2万元的收益,已全部分配到2668户贫困户手中。按协议约定今后冠县光伏扶贫电站将有1.7亿元以上的扶贫收益用于冠县扶贫事业,为巩固脱贫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助推冠县的脱贫攻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