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广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平价风电和第一批平价光伏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列入2020年第一批平价光伏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共3个,装机容量26万千瓦。
《通知》要求:列入建设方案的项目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光伏项目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未按期开工建设或未按期实现全容量并网的我局将收回未建成部分的建设指标。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平价风电和第一批平价光伏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
桂能新能〔2020〕29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项目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要求,我局根据竞争性配置评分结果及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消纳意见,统筹制定了2020年平价风电和第一批平价光伏项目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2020年平价风电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共8个,装机容量约80万千瓦;列入2020年第一批平价光伏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共3个,装机容量26万千瓦。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二、列入建设方案的项目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风电项目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前置手续,向核准机关申报核准,未按期申报核准的项目一律调出本建设方案。光伏项目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实现开工建设,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未按期开工建设或未按期实现全容量并网的我局将收回未建成部分的建设指标。
三、各项目单位需服从电网调度和并网安排,合理推进项目建设和并网工作。
四、请各项目单位深入排查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公益林、生态红线等颠覆性因素,若涉及生态红线等敏感因素导致项目调出本建设方案的,风险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五、请有关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做好辖区内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
六、未经我局同意,项目建成投产前不得擅自进行转让、项目业主变更、建设地点变更等。如有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撤销该项目的核准文件或收回建设指标。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