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官贪污40余万光伏物流业务款,包括天合、协鑫等企业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时间:2020-09-27 10:03:21

日前,由12309中国检查网披露,招商局物流集团镇江有限公司运输部经理叶超因涉嫌职务犯罪,贪污罪等,正式提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叶超利用其担任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运输部经理的职务便利,在该公司承接天合、协鑫、中节能等光伏物流业务过程中,通过隐瞒结余运费、虚报运输成本、虚构运输业务等手段,侵吞公款428233.62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一、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叶超利用职务之便,从运输部掌控的由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支付给实际承运人的运费等资金中,累计侵吞308457.62元并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具体为:

1.2016年3月,叶超因购车缺少资金20余万元,以帮公司垫付运费的名义要求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的供应商王某某将210796元转至叶超母亲厉某某的银行账户,并约定承担该笔运费税务成本为5.5%,总计222389元。叶超收到王某某的210796元转款后,全部用于个人购车支出。2017年8月,叶超为归还王某某上述222389元欠款,从受运输部掌控的本公司运费等资金中,通过余某某的银行账户将223390元转至章某某账户,后叶超指使章某某将222389元转至王某某的业务单位安徽省怀远县**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将上述款项陆续转至王小松账户,用于归还叶超的个人欠款。

2.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叶超从受运输部掌控的本公司运费等资金中,于2017年10月3日通过方某某的银行账户将22500元转至章某某账户,于2017年10月9日通过方某某的银行账户将15000元转至章某某账户,于2017年12月20日,通过方某某的银行账户将9500元转至章某某账户。上述47000元转至章某某账户后,叶超指使章某某陆续转至其个人账户,将其侵吞并用于个人消费。

3.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叶超从受运输部掌控的本公司运费等资金中,于2018年1月29日通过方某某的银行账户将7000元转至其个人账户,于2018年7月27日通过方某某的银行账户将8000元转至其个人账户,于2018年8月9日通过方某某的银行账户将23067.62元转至其个人账户。上述38067.62元到账后,叶超将其侵吞并用于个人消费。

二、2017年8月至2017年9月期间,被告人叶超利用职务之便,在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承接的协鑫青海物流业务过程中,采取隐瞒结余运费的方式,将本属于公司的运费结余款共计38088元,予以侵吞并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具体为:

1.2017年8月,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通过镇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镇江**公司”)向无锡**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无锡**公司”)和鲍某某个人支付运费。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支付给镇江**公司运费875088元。镇江**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其中的658720元运费转账支付给无锡**公司;其余部分扣除6%的税务成本后,余款为203385.92元,将余款中的168960元转至鲍某某个人账户后,仍结余运费34425.92元。叶超向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隐瞒了运费结余的事实,要求镇江**公司公司将结余的34425.92元运费转至章某某账户后,又指使章某某将该款转至其个人账户,将其侵吞并用于个人消费。

2.2017年9月,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支付给镇江**公司运费135072元。镇江**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其中的86240元运费转账支付给无锡**公司;其余部分扣除6%的税务成本后,余款为45902.08元,将余款中的42240元转至鲍某某个人账户后,仍结余运费3662.08元。叶超向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隐瞒了运费结余的事实,要求镇江**公司将结余的3662.08元运费转至章某某账户后,又指使章某某将该款转至其个人账户,将其侵吞并用于个人消费。

三、2018年5月,被告人叶超利用职务便利,在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承接的协鑫六盘水物流业务过程中,采取虚报运费成本的方式,将62776元公款予以侵吞并用于个人消费。具体为:

2018年初,叶超负责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协鑫六盘水物流业务,将该业务交由无锡**公司业务人员鲍某某具体运作。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通过南京**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公司”)向无锡**公司和鲍某某个人支付运费。叶超向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隐瞒了运费成本的真实情况,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共支付南京**公司运费626220元,南京**公司支付无锡**公司及鲍某某实际运费531790元。南京**公司扣除虚报的运费税务成本等费用后,按照叶超的要求将结余的62776元运费转至章某某账户,后叶超指使章某某将12776元转至其个人账户,50000元被叶超以个人名义借给章某某使用。

四、2018年7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叶超利用职务之便,指使下属潘某某先后将运输部注册使用的“运满满”账户内的调车信息费共计18912元提取,后转至叶超个人账户,被其侵吞并用于个人消费。具体为:

2016年至2018年期间,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运输部在运作协鑫、天合及中节能等物流业务过程中,以该公司的名义在调车信息平台“运满满”APP上注册账号和绑定微信,通过该调车信息平台发布公司货运信息,并与承运司机联系,收取调车信息费。2018年下半年,因光伏物流业务结束,招商局物流镇江公司运输部停止使用“运满满”APP。在此情况下,叶超指使下属潘某某将“运满满”账户内余额转至其个人账户。潘某某将“运满满”APP内的余额提取后,于2018年7月9日将12800元转至叶超个人账户,于2018年8月14日将6112元转至叶超个人账户,两笔共计18912元,均被其侵吞并用于个人消费。

归案后,被告人叶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退出全部涉案款。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任命文件、业务资料、交易明细等书证;

2.证人王某某、章某某、潘某某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叶超的供述和辩解。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叶超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叶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叶超在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叶超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侯滨

2020年1月19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09/27/330841.html
责任编辑:zhoutianwei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天合光能:2026年储能业务计划出货15-16GWh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6 20:05:04

近日,天合光能在接受投资者调研时表示,公司2025年储能出货超8GWh,其中海外出货占比超60%,2026年计划出货15-16GWh,目前海外在手订单已超12GWh,预计2026年外销比例将进一步提升。在被问及电芯涨价是否对公司储能业务产生影响时,天合光能表示电芯涨价对公司是利好,公司自建电芯产能,可实现成本传导。公司2025年底电芯产能将从16GWh提升至20GWh,2026年规划电芯产能20-25GWh,配套40GWh系统产能。

江苏一光伏企业被申请破产!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6 15:09:28

近日,朗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式向江苏镇江句容市人民法院递交了针对句容中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该申请的公开日期为2026年1月6日,对应的案件编号为苏1183破申1号。据相关资料披露,句容中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成立以来,便致力于硅原料、单晶硅片、多晶硅片及硅棒、太阳能电池片及电池组件、光伏光电设备以及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的研发、生产与加工等业务领域。

光伏业务毛利率不足1%,又一企业赴港IPO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6 15:07:44

目前,贝斯特构建了四大业务单元,即声学增强材料、电子陶瓷材料、电子胶粘剂以及能源增强材料。值得注意到是,报告期内能源增强材料业务毛利率呈现出显著下滑趋势,分别为11.1%、8.3%和0.8%。对此,贝斯特在招股书中表示:“这主要是由于光伏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而光伏行业是该等材料的主要终端市场。”

地方打响反内卷?该省支持优势光伏企业整合、兼并重组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6 15:05:42

二)硅光伏产业。支持优势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和兼并重组,打造国内主要生产基地。鼓励大型企业开展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带动磷化工中小企业特色化发展。到2027年,力争10种有色金属产量突破1000万吨,有色金属产业产值突破5500亿元,稀贵金属产业综合产值突破1600亿元。打造旅游消费升级版,持续推进旅游产品、模式、业态创新。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提升多式联运水平。加快发展新型疫苗、血液制品、抗体药物等生物技术药。

天合富家荣获“最具影响力分布式光伏企业”等三项行业大奖!来源:天合富家 发布时间:2026-01-16 14:22:38

天合富家凭借在分布式光伏领域的卓越表现与创新实践,一举荣获“最具影响力分布式光伏企业”、“最具影响力光伏运维企业”、“最具影响力光电建筑企业”三项行业大奖!2025年新能源全面入市,分布式光伏行业迎来新变局。

天合光能至尊TOPCon组件包揽双面率与弱光响应双料冠军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1-16 14:09:28

1月15日,天合光能至尊N型TOPCon组件在“国际光伏组件单项冠军赛”中脱颖而出,凭借卓越的技术性能与场景化适应能力,一举夺得“双面率冠军”和“弱光响应性能冠军”两项性能冠军。不局限于实验室数据,而是依靠完整先进的技术体系与对真实应用场景的深入聚焦,是天合光能至尊N型一举夺得双面率与弱光响应两项测试冠军的关键因素。

爱旭股份王且勇:聚焦场景化价值,打造光伏企业新时代竞争力来源:爱旭股份 发布时间:2026-01-16 08:47:57

爱旭股份获颁“最具影响力光伏组件企业”“最具影响力太阳能电池企业”“最具影响力分布式光伏企业”三项重磅奖项,彰显了爱旭在光伏电池、组件及应用端的市场认可。王且勇表示,光伏行业过去二十年,经历了由“拥硅为王”的产品制造竞争周期,到“固定电价”带来的产能扩张、价格竞争周期,再到电力市场化交易开启的价值周期的转变。

高光时刻!协鑫科技斩获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光伏原材料企业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5 22:10:28

分享·传承·共进2026年1月15日,由碳索·光伏、索比·光伏主办的第七届“碳索”企业家跨年分享会暨2025年度第十三届“光能杯”光伏行业颁奖盛典在苏州如期举行。本届“光能杯”共有300余家光伏企业参与报名评选,角逐年度荣誉。此次颁奖盛典中,协鑫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凭借强大创新力、出色的品质与服务、卓越的品牌影响力,荣膺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光伏原材料企业。“光能杯”开始于2012年,是光伏行业最受瞩目的行业评选活动之一。

荣耀不断!天合富家蝉联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分布式光伏企业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5 21:57:08

分享·传承·共进2026年1月15日,由碳索·光伏、索比·光伏主办的第七届“碳索”企业家跨年分享会暨2025年度第十三届“光能杯”光伏行业颁奖盛典在苏州如期举行。本届“光能杯”共有300余家光伏企业参与报名评选,角逐年度荣誉。此次颁奖盛典中,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强大创新力、出色的品质与服务、卓越的品牌影响力,荣膺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分布式光伏企业。“光能杯”开始于2012年,是光伏行业最受瞩目的行业评选活动之一。

天合智慧能源荣获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光伏EPC企业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5 21:50:37

分享·传承·共进2026年1月15日,由碳索·光伏、索比·光伏主办的第七届“碳索”企业家跨年分享会暨2025年度第十三届“光能杯”光伏行业颁奖盛典在苏州如期举行。本届“光能杯”共有300余家光伏企业参与报名评选,角逐年度荣誉。此次颁奖盛典中,常州天合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凭借强大创新力、出色的品质与服务、卓越的品牌影响力,荣膺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光伏EPC企业。“光能杯”开始于2012年,是光伏行业最受瞩目的行业评选活动之一。

再获殊荣|海泰新能荣膺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分布式光伏企业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1-15 21:09:41

分享·传承·共进2026年1月15日,由碳索·光伏、索比·光伏主办的第七届“碳索”企业家跨年分享会暨2025年度第十三届“光能杯”光伏行业颁奖盛典在苏州如期举行。本届“光能杯”共有300余家光伏企业参与报名评选,角逐年度荣誉。此次颁奖盛典中,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强大创新力、出色的品质与服务、卓越的品牌影响力,荣膺2025年度最具影响力分布式光伏企业。“光能杯”开始于2012年,是光伏行业最受瞩目的行业评选活动之一。

新闻排行榜
本周
本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