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港”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3.38%的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昇”)拟收购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合风电”)持有的宿迁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协合”)49%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52,442,856.74元。目前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公告称,考虑了如企业拥有的稳定客户关系、优越的风场区位条件和气候资源、国家对新能源的政策支持、企业科学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等对获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经采用收益法评估,宿迁协合合并报表资产总额账面值40,008.57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33,448.87万元,所有者权益账面值6,559.71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10,722.27万元,评估增值4,162.56万元,增值率63.46%。
宿迁协合合并财务数据 来源:珠海港公告
风力发电项目是珠海港昇目前主营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业务领域,通过本次收购可进一步壮大珠海港昇风电主业规模,同时拓展光伏发电业务,填补公司在光伏发电领域的空白,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珠海港前身是“珠海经济特区富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更名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珠海港的业务包括港口航运、物流供应链、能源环保、港城建设四个板块。其中能源环保包括电力能源、管道燃气以及新兴环保产业。电力能源主要从事燃煤发电、风电、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的投资、运营及服务,在全国已布局六个风电场。而珠海港昇目前拥有3家全资子公司,合计4个风电场,总装机规模近20万千瓦。
公告显示,宿迁协合成立于2011年,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光伏项目投资。上海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电力”)及协合风电分别持有宿迁协合51%、49%股权。
在股权转让对价不低于净资产值的前提下,上海电力原则上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宿迁协合经营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宿迁光伏项目”),并持有天长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天长协合”)100%股权。宿迁光伏项目批复总装机容量为9.3MW,已于2011年12月并网发电。天长协合实际运营安徽天长高邮湖48MW风电项目(“高邮湖风电场”),该风电场实际装机容量48MW,已于2012年6月并网发电。
宿迁光伏项目光照资源较丰富,具备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条件;高邮湖风电场建设条件良好,发出的绿色电力能源能有效消纳,项目整体风险基本可控,珠海港昇通过股权并购的方式参股宿迁协合49%股权,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能源环保板块的业务。
协合风电成立于2008年12月,由北京国华爱地风电运行维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国华爱地”)100%持股。企查查显示,协合投资有限公司孙公司天津协合华兴风电装备有限公司100%控股国华爱地。协合风电的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风电设备及其原材料的批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销售电子产品;电力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