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

来源:交通运输部发布时间:2020-08-07 10:18:41

8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在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应用,引导在城市群等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与市电等并网供电。

原文如下: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总体目标,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促进交通运输提效能、扩功能、增动能为导向,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

(二)基本原则。

——服务人民,提升效能。坚持规划建设与运营服务并重,提升服务品质和整体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统筹并进,集约共享。发挥新型基础设施提质增效作用,巩固传统基础设施强基固本作用,统筹传统与新型、存量与增量、供给与需求,注重集约建设、资源共享,增强发展动能。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支持引导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作,扩展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

——跨界融合,协调联动。加强行业协同、部省联动、区域协调,提高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发展合力,发挥交通基础设施规模优势,助力先进技术装备发展。

——积极稳妥,远近结合。科学定位、稳妥推进,准确把握建设时序和建设重点。注重远近结合,近期加快成熟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领域的深化应用,远期跟踪新技术发展,适度超前布局。

(三)发展目标。

到2035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交通基础设施,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成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有力支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能耗水平有效控制。泛在感知设施、先进传输网络、北斗时空信息服务在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覆盖,行业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建立,智能列车、自动驾驶汽车、智能船舶等逐步应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前瞻性技术应用水平居世界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

1.智慧公路。推动先进信息技术应用,逐步提升公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造、养护、运行管理等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水平。深化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应用,推进车路协同等设施建设,丰富车路协同应用场景。推动公路感知网络与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在重点路段实现全天候、多要素的状态感知。应用智能视频分析等技术,建设监测、调度、管控、应急、服务一体的智慧路网云控平台。依托重要运输通道,推进智慧公路示范区建设。鼓励应用公路智能养护设施设备,提升在役交通基础设施检查、检测、监测、评估、风险预警以及养护决策、作业的快速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提升重点基础设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智慧服务区,促进融智能停车、能源补给、救援维护于一体的现代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行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2.智能铁路。运用信息化现代控制技术提升铁路全路网列车调度指挥和运输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设铁路智能检测监测设施,实现动车组、机车、车辆等载运装备和轨道、桥隧、大型客运站等关键设施服役状态在线监测、远程诊断和智能维护。建设智能供电设施,实现智能故障诊断、自愈恢复等。发展智能高速动车组,开展时速600公里级高速磁悬浮、时速400公里级高速轮轨客运列车研制和试验。提升智能建造能力,提高铁路工程建设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开展建筑机器人、装配式建造、智能化建造等研发应用。

3.智慧航道。建设航道地理信息测绘和航行水域气象、水文监测等基础设施,完善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支撑全天候复杂环境下的船舶智能辅助航行。建设高等级航道感知网络,推动通航建筑物数字化监管,实现三级以上重点航段、四级以上航段重点通航建筑物运行状况实时监控。建设适应智能船舶的岸基设施,推进航道、船闸等设施与智能船舶自主航行、靠离码头、自动化装卸的配套衔接。打造“陆海空天”一体化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4.智慧港口。引导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堆场库场改造,推动港口建设养护运行全过程、全周期数字化,加快港站智能调度、设备远程操控、智能安防预警和港区自动驾驶等综合应用。鼓励港口建设数字化、模块化发展,实现建造过程智能管控。建设港口智慧物流服务平台,开展智能航运应用。建设船舶能耗与排放智能监测设施。应用区块链技术,推进电子单证、业务在线办理、危险品全链条监管、全程物流可视化等。

5.智慧民航。加快机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各项设施全面物联,打造数据共享、协同高效、智能运行的智慧机场。鼓励应用智能化作业装备,在智能运行监控、少人机坪、机坪自主驾驶、自助智能服务设备、智能化行李系统、智能仓储、自动化物流、智慧能源管理、智能视频分析等领域取得突破。推进内外联通的机场智能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发展新一代空管系统,推进空中交通服务、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智慧化。推动机场和航空公司、空管、运行保障及监管等单位间核心数据互联共享,完善对接机制,搭建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航空器全球追踪、大数据流量管理、智能进离港排队、区域管制中心联网等,提升空地一体化协同运行能力。

6.智慧邮政。推广邮政快递转运中心自动化分拣设施、机械化装卸设备。鼓励建设智能收投终端和末端服务平台。推动无人仓储建设,打造无人配送快递网络。建设智能冷库、智能运输和快递配送等冷链基础设施。推进库存前置、智能分仓、科学配载、线路优化,实现信息协同化、服务智能化。推广智能安检、智能视频监控和智能语音申诉系统。建设邮政大数据中心。开展新型寄递地址编码试点应用。

7.智慧枢纽。推进综合客运枢纽智能化升级,推广应用道路客运电子客票,鼓励发展综合客运一体衔接的全程电子化服务模式,推动售取票、检票、安检、乘降、换乘、停车等客运服务“一码通行”。推动旅客联程运输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建设智能联程导航、自助行李直挂、票务服务、安检互认、标识引导、换乘通道等服务设施,实现不同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引导建设绿色智慧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多式联运等设施,提供跨方式、跨区域的全程物流信息服务,推进枢纽间资源共享共用。推进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智能化升级,鼓励开展仓储库存数字化管理、安全生产智能预警、车辆货物自动匹配、园区装备智能调度等应用。鼓励发展综合性智能物流服务平台,引导农村智慧物流网络建设。

8.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应用。引导在城市群等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与市电等并网供电。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和枢纽场站推进智能照明、供能和节能改造技术应用。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和船舶受电设施改造,着力提高岸电使用率。鼓励船舶应用液化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推动新能源、新材料在港口和导助航设施等领域应用。推动长寿命、可循环利用材料在基础设施建造、生态修复和运行维护领域应用。

(二)助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9.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协同应用。结合5G商用部署,统筹利用物联网、车联网、光纤网等,推动交通基础设施与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建设。逐步在高速公路和铁路重点路段、重要综合客运枢纽、港口和物流园区等实现固移结合、宽窄结合、公专结合的网络覆盖。协同建设车联网,推动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应用车用无线通信技术,支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在重点桥梁、隧道、枢纽等应用适用可靠、经济耐久的通信技术,支撑设施远程监测、安全预警等应用。积极推动高速铁路5G技术应用。面向行业需求,结合国家卫星通信等设施部署情况和要求,研究应用具备全球宽带网络服务能力的卫星通信设施。

10.北斗系统和遥感卫星行业应用。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北斗系统高精度导航与位置服务能力,推动卫星定位增强基准站资源共建共享,提供高精度、高可靠的服务。推动在特长隧道及干线航道的信号盲区布设北斗系统信号增强站,率先在长江航运实现北斗系统信号高质量全覆盖。建设行业北斗系统高精度地理信息地图,整合行业北斗系统时空数据,为综合交通规划、决策、服务等提供基础支撑。推进北斗系统短报文特色功能在船舶监管、应急通信等领域应用。探索推动北斗系统与车路协同、ETC等技术融合应用,研究北斗自由流收费技术。鼓励在道路运输及运输服务新业态、航运等领域拓展应用。推动北斗系统在航标遥测遥控终端等领域应用。推进铁路行业北斗系统综合应用示范,搭建铁路基础设施全资产、全数据信息化平台,建设铁路北斗系统地基增强网,推动在工程测量、智慧工地等领域应用。推动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领域应用。

11.网络安全保护。推动部署灵活、功能自适、云网端协同的新型基础设施内生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新技术交通运输场景应用的安全设施配置部署,强化统一认证和数据传输保护。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建设集态势感知、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联动指挥为一体的网络安全支撑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形成多层级的纵深防御、主动防护、综合防范体系,加强威胁风险预警研判,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切实推进商用密码等技术应用,积极推广可信计算,提高系统主动免疫能力。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分级分类保护,落实数据容灾备份措施。

12.数据中心。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数据中心,注重分类分层布局,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综合运输数据资源充分汇聚、有效共享,形成成规模、成体系的行业大数据集。推动综合交通运输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综合运用政府、科研机构、企业等数据资源,深化行业大数据创新应用,以数据资源赋能交通运输发展。

13.人工智能。持续推动自动驾驶、智能航运、智慧工地等研发应用。建设一批国家级自动驾驶、智能航运测试基地,丰富不同类型和风险等级的测试场景,完善测试评价体系,提升测试验证能力。围绕典型应用场景和运营模式,推动先导应用示范区建设,实施一批先导应用示范项目。

(三)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

14.科技研发。加强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要载体为引领的交通运输领域科研基地体系建设,鼓励社会投资科技基础设施,推动一批科研平台纳入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进创新资源跨行业共享。鼓励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协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促进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长期性能观测网建设,试点开展长期性能观测,加强基础设施运行状态监测和运行规律分析,支撑一流设施建设与维护。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机制。部将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明确实施路径、阶段目标,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和政策体系,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积极性,确保顺利实施。

(二)加快示范引领。

结合规划编制,统筹布局谋划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项目,稳妥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选择特点突出、条件成熟、创新能力强的重点地区,依托重要运输通道、枢纽等开展多层次的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完善标准规范。

构建适应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供给,分类制定关键性、基础性标准,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标准,指导工程建设。加快完善通信网络、北斗系统、环境感知、交通诱导与管理、BIM、数据融合等标准规范,推进建立适应自动驾驶、自动化码头、无人配送的基础设施规范体系。建立标准国际化、政企共建和动态调整机制。

(四)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发挥好政府投资的支持引导作用,扩大有效投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争取各类政府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等支持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多元化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争取金融保险机构支持,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探索数据、技术等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

(五)加强协同合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推动建立涵盖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的协同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区域协调和跨界合作,共同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融通合作,优化生产服务方式、创新建设与运营模式,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创新要素集聚、市场主体互利共赢、公平有序发展的产业环境。

交通运输部

2020年8月3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解读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密集部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两新一重”作为今年重点任务。交通运输是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融合发展的重要领域。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先进技术赋能,使传统基础设施融入新要素、具备新功能、呈现新形态,促进交通基础设施网、运输服务网、能源网与信息网络融合发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我部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提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总体目标,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线,以促进交通运输提效能、扩功能、增动能为导向,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建设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

《指导意见》提出了服务人民,提升效能;统筹并进,集约共享;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跨界融合,协调联动;积极稳妥,远近结合等五项原则。近期,加快成熟技术在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领域的深化应用,远期跟踪新技术发展,适度超前布局。

《指导意见》明确到2035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交通基础设施,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成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有力支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能耗水平有效控制。泛在感知设施、先进传输网络、北斗时空信息服务在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覆盖,行业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建立,智能列车、自动驾驶汽车、智能船舶等逐步应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前瞻性技术应用水平居世界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包括14项。一是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以交通运输行业为主实施。以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慧枢纽,以及新材料新能源应用为载体,体现先进信息技术对行业的全方位赋能。二是助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先进技术的行业应用,包括5G、北斗系统和遥感卫星、网络安全、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如自动驾驶等)等。三是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主要是科技研发支撑能力建设,如实验室、基础设施长期性能监测网等。

四、组织实施

为保障有效实施,《指导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引领、标准规范、多元化投融资、协同合作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强调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顺利实施。要加快示范引领,完善标准规范,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动建立协同机制,共同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08/07/328811.html
责任编辑:xiewe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河北省:退役光伏组件等新能源设备列入再生资源范畴来源:河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6-07-17 09:50:41

《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将退役风力发电机组、光伏组件等新能源设备正式纳入再生资源范畴,拓展了再生资源的定义边界。草案旨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文件明确了政府统筹、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强调规划引领与网点建设,要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与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体系融合发展。同时,鼓励探索碳减排核算与激励机制,推广积分兑换、绿色信用等公众引导措施,并支持逆向物流、数字化平台、线上线下融合等创新回收模式。草案还细化了经营规范、安全环保要求、信息报送及法律责任等内容,全面强化全链条监管与行业规范化发展。(199字)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台风!川投能源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遭受水害来源:川投能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4:43

7月15日,川投能源发布公告称,受台风“美莎克”影响,其控股子公司广西玉柴农光电力有限公司位于广西桂平市的18.36万千瓦光伏电站遭遇水害。事故导致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等主要设备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公司此前已为相关资产投保财产保险,目前正组织灾后全面排查、保险理赔勘查及生产恢复工作。实际损失金额尚待设备详查和保险定损后确认,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川投能源表示将持续关注灾害影响,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198字)

创维光伏国际总部在海口正式启用来源:创维光伏 发布时间:2026-07-16 08:46:08

7月15日,创维光伏国际总部在海口正式启用,依托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强化全球资源配置与东南亚市场布局。此举标志其海外战略从产品出海迈向技术、服务、标准和品牌输出,推动国际业务由分散开拓转向总部统筹、区域协同与本地化运营。

云南大理州810.45MW风、光项目竞配启动来源:大理州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3:30

云南省大理州于7月10日正式启动2026年第三轮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本次竞配共纳入14个风、光项目,总装机容量达81.045万千瓦,其中光伏项目11个、合计65.7万千瓦,风电项目3个、合计15.345万千瓦。所有项目均实行市场化配置机制,风电项目参照光伏模式开展竞配,但开发建设须遵循国家及云南省风电相关管理政策。项目建设计划明确:统一于2027年2月开工,目标在2027年10月实现全部并网投产。该批次项目是大理州落实“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加快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公平、公开、择优方式优选投资主体,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超级枢纽·光启新程|西安东站建筑光伏项目生态交流会圆满举行来源:隆基光建 发布时间:2026-07-10 07:06:15

西安东站7.25MW光伏项目落地,首创“胶粘+夹具”双保险方案,攻克双曲面铝镁锰板屋顶热胀冷缩与零损伤安装难题,实现年发电近800万度、100%就地消纳。隆基Hi ROOF S以全流程专项交付,树立轨道交通光伏新标杆。

解锁交通光伏新范式!晶科能源“不眩光”组件赋能大交通零碳建设来源:晶科能源JinkoSolar 发布时间:2026-07-10 06:49:41

晶科能源推出大交通防眩低反光伏组件,首创玻璃织构化+低反射镀膜双重技术,眩光削减超80%、反射率降低85%,通过TÜV莱茵等三重权威认证,兼具民航/公路严苛防眩标准与85%高双面率,已在太原武宿机场40MW项目实证落地,推动交通光伏从“能装”迈向“安全智装”。

尾矿库上“种太阳”,一年节省1800万元来源:河北日报 发布时间:2026-07-08 06:48:58

本文介绍了首钢矿业在水厂铁矿尹庄尾矿库实施“光伏+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的实践。该尾矿库闭库后曾因沙土疏松、保水性差、风蚀严重,传统覆土植树成效不佳;2023年6月起,首钢矿业联合中电建新能源集团,在不破坏原有结构和排洪系统前提下,投资4.5亿元建设光伏电站,2024年6月全容量并网。项目占地近3000亩,安装22万块光伏板,年发电超1.5亿度,其中80%供企业自用,年节省电费约1800万元。光伏板既提供绿电、降低生产成本,又减少地表蒸发、抑制风沙,促进板下植被恢复——已新增绿化7万平方米、栽种刺槐31万株。该项目探索出“板上发电、板下修复、立体利用、绿电降碳”的矿山绿色转型新模式。

四川省征求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7 13:52:48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德国初创企业推出光伏安装工专用无源外骨骼设备来源:索比光伏网整理 发布时间:2026-07-07 10:32:14

德国科技企业Htrius推出两款专为光伏安装及能源基础设施运维人员设计的无源外骨骼设备:主力型号BionicBack与高空作业适配款BionicBack FP Ready。前者通过机械结构在作业人员弯腰、抬举时为下背部提供动态支撑,适用于光伏组件与支架安装、线缆铺设、逆变器装配及物料搬运等场景,无需电池或外部电源,具备轻便、易穿戴和可调节等特点;后者则在保留相同人体工学支撑功能的基础上,优化结构以兼容常规防坠落装备,满足屋顶等高空光伏作业的安全规范要求。两款产品均旨在降低重复性体力劳动对腰部造成的负荷,提升作业安全性与可持续性。

浙江公开征求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6-07-07 10:02:23

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双碳”战略部署,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意见提出以“能装尽装、自用优先、结余上网”为原则,统筹电网消纳能力、厂房结构安全与企业实际需求,明确“十五五”期间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安装率达100%,存量厂房“能装尽装”,力争新增装机1000万千瓦。文件要求各地经信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能源)、自然资源、住建、电力及园区管委会协同推进,重点落实五项举措:审批环节“能批尽批”,建设实施“能建尽建”,设备选型“能优尽优”,系统融合“能融尽融”,并网接入“能上尽上”,全面提升工业光伏开发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