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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审计局在202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22至2025年间,两家央企在盘石、世昌等地实施的5个光伏项目共占用林地、耕地及其他农用地约1.56万亩,按每平方米20元标准测算,应缴耕地占用税约2.08亿元,但截至2025年6月尚未及时征收入库。审计建议财政部门协同自然资源、林业、税务等部门核实用地面积、加强政策辅导并推动企业依法申报。松桃县财政局据此落实整改,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联合征管机制,精准核定税额。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成功征收入库耕地占用税7591.93万元,其中县级分成5888万元。
余姚宝湾物流中心建成3.84MW屋顶光伏电站,采用尤利卡550W单玻组件,年发绿电370万度,降本260万元、减碳1980吨,成功斩获国家一级绿色仓库认证。项目精准适配姚江高湿工况,轻量耐候、高效稳定,彰显光伏赋能传统物流绿色升级的标杆价值。
尼日利亚拉各斯9MW工商业光伏项目投运,全部采用尤利卡高山浮光双玻组件。直击当地94%电力缺口痛点,LCOE仅0.06–0.10美元/kWh,不足柴油发电一半,年发电超1000万度。组件通过TÜV高温高湿风沙全项认证,实证西非严苛环境长期可靠运行。
阿坝茸安光伏项目获四川省政府正式批准用地,标志着这一国家能源集团在川装机规模最大的光伏项目进入实施阶段。项目位于阿坝县茸安乡,总装机容量115万千瓦(即1.15GW),占地约2.7万亩,含350个光伏方阵及2座220千伏升压站(占地49.5亩)。作为四川省2026年新开工重点项目,该项目年均利用小时数达1538小时,预计年发电量17.68亿千瓦时,是支撑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的关键工程。阿坝州自然资源局将依据批复要求,加强用地全过程监管,优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项目依法合规加快建设,助力高原光能资源向经济动能转化,服务全州绿色高质量发展。(199字)
本文通报了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拟清理一批长期未开工的光伏项目。依据国务院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及地方贯彻落实措施,备案类项目自完成备案起两年内,若既未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告开工建设,也未说明是否继续实施,且经备案机关提醒后仍未补正的,其备案信息将失效。本次共梳理出204个满足上述条件的光伏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至3日。公示期满后,仍未向备案机关提交开工说明或延续申请的项目,将被正式移除备案系统,不再保留项目信息。清单详见附件。
本文介绍了大唐平利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环评受理公示的核心信息。该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广佛镇与洛河镇,总投资4.2亿元,建设周期为12个月,永久占地7078平方米。作为“茶光互补”型复合式光伏项目,其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直流侧安装容量达112.46MWp,共采用17.3万块650Wp N型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唐富平热电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控股,而后者隶属中国大唐集团。环评公示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3日发布,标志着项目进入环境影响评价受理阶段。
四川省发改委于7月6日发布《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风电、光伏及光热发电项目的资源统筹与开发管理。办法明确实行市场化配置,通过择优遴选确定项目法人,并对项目规模提出刚性要求: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项目装机原则上不低于10万千瓦(风电)或50万千瓦(光伏),接入现有汇集站的不低于5万千瓦或10万千瓦;水风光一体化基地项目须整体规划、严禁拆分出让。分布式光伏及分散式风电参照执行。工业园区屋顶光伏按集中式管理,装机超5万千瓦须全额上网,鼓励绿电直连。办法还强化履约监管,设定核准备案和开工投产时限,严打“圈而不建”“倒卖开发权”等行为,违规者将被收回开发权并限制3—5年参与资格,同时厘清相关主体责任。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29日印发通知,正式下达七星关区生团风电场等44个新能源项目年度建设计划,总装机规模达386.433万千瓦(即3.864GW),其中风电项目33个、装机245万千瓦,光伏项目11个、装机141.433万千瓦。项目覆盖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黔南州、黔西南州7个市(州),主要由国家电投、贵州能源集团及四川港投等企业投资建设。通知明确风电项目须于2027年12月22日前完成核准,光伏项目须于2027年6月22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办结者将取消指标。各地能源主管部门需统筹指导前期工作,推动项目有序落地实施。(199字)
本文报道山东淄博一起因光伏居间费争议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调解案例。原告光伏企业全额出资建设电站,设备所有权归属明确;项目落地后,因土地违规被拆除,剩余配套设备遭被告邹某擅自取走。法院查明,邹某误以为促成项目的中间人代表企业,自认应获介绍费而扣留设备,并非恶意侵占。承办法官通过溯源查清误会根源,释法明理、双向疏导,促使邹某如实告知设备存放地点,最终设备完好返还。文章进一步剖析光伏行业“居间人”普遍存在的风险:身份模糊致权责不清、报酬无书面约定易引发纠纷,并强调书面中介协议对保障各方权益的关键作用。案件虽以调解结案,但警示光伏企业须强化合规管理,尤其在下沉市场中规范编外人员合作与设备权属保护。(198字)
芜湖市发改委于2026年5月启动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工作,旨在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关于规范此类项目建设管理的要求。申报对象为利用非分布式光伏用地(如坑塘水面、大棚、高速路基等)建设、单个并网点装机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设施;符合条件的220千伏及以上接入、容量不超50兆瓦的建筑附属光伏项目也可参照纳入。项目须确保用地合法合规,避开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耕地及水域,并完成电网接入与消纳论证。申报需提交用地证明、部门合规意见、接入方案等材料,经县区初审、市级复核及电网评估后,形成年度推荐清单报省能源局。政策明确项目按集中式光伏管理,支持配置储能或高自发自用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与全过程监管机制。(199字)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