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ZC2020-SC-F-G001
项目名称:石城县鸿豪园区3.5兆瓦屋顶光伏扶贫发电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124300.00元
最高限价:111243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服务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备注
1石城县鸿豪园区3.5兆瓦屋顶光伏扶贫发电(国产产品)1项光伏组件:单晶≥330Wp,60版型或72版型,35mm铝边框,玻璃为3.2mm高透、AR涂层热强化玻璃,背板白色,效率≥19.3%,最大系统电压1500V DC,功率衰减率首年不大于2.5%,后24年每年不超过0.6%;
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110kW,额定输出电压3×380~400V 3W+N+PE,输出电压频率50Hz,功率因数0.8超前 ~ 0.8滞后,最大总谐波失真<3%;MPPT数量≥10,最大输入20路数,最大输入电流(每路MPPT)26A,防护等级IP66;支持三相TN-S、TN-C、TN-C-S、TT系统;工作温度-25℃ ~ 60℃,冷却方式:智能风冷。
支架:材质为热镀锌Q235B,厚度不小于2.5mm,镀锌层厚不小于65μm;压块等铝合金安装构件的氧化膜级别不应小于AA15,铝合金构件表面均采用银白色阳极氧化,氧化膜不小于15μm。
安装所需的电缆、零配件均符合国家标准。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光伏发电系统整套设备及所有零部件,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完成后协助并网发电。(详见招标文件,最终以设计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50个日历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并网发电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 7月6日至2020年 7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购买时请出示本项目公告的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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