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解读:日本「可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的动向

来源:PV JAPAN BRIDGE发布时间:2020-06-28 10:54:02

6月18日,日本资源能源厅在相关的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与“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改正相关的页面。

此页面上刊登了从2022年4月1日开始与「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相关的内容。

日本能源厅表示今后与「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相关的各种最新情况及政策也将在此网站上公布及告知。

此外从2022年4月1日起「关于电力经营者筹措可再生能源电的特别措施法(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正式修改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利用的特别措施法」。

「特别措施法」的三个重点

(1)市场联动型支援

为了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运营商的投资预见性,并促进市场交易行为,除了目前的固定价格买入的制度(FIT制度)之外,「特别措施法」推动建立根据市场价格调整的溢价的制度(FIP制度)。

(2)可在生能源的系统

目前为止负责地区间电力输送的系统随着能源总量的增加,需要继续扩大及重建。

特别措施法决定使用额外赋税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募集资金,重建电力输送系统。

(3)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的处理方式

为了解决太阳光发电设备无法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有关设备的处理及废弃将在将来成为从业者的义务之一。

市场联动型“FIP制度”

在上述三个重要措施中,又数市场联动型支援下的FIP制度最为重要。小编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一下FIP制度。

FIP是英文“Feed in Premium的”缩写,一般读作“FIP”。

目前我们经常见到的FIT制度是指,在买入期间必须以预先决定的固定价格由电力公司购买电力的制度。

而FIP制度指的则是在批发市场上以销售价格上加溢价的方法来买卖电力。

溢价将是根据“FIP价格”和市场平均价格的差额来计算。

虽然目前还不知道日本FIP的具体价格和溢价区间,但具相关部门表示FIP制度下的总体收入将设定为与FIT制度的总收入水平相同。

日本FIP的目标

说到FIP制度,目前部分欧洲发达国家已经完成了从FIT制度到FIP制度的转换。

虽说相关制度统称为FIP,但FIP制度实际内容因国家而异。

举例来说FIP大致分为:①市场价格上加上一定的溢价的「全期间固定型FIP」和②根据市场价格增减溢价的「完全变动型FIP」。

「全期间固定型FIP」价格会因为市场价格的变化会直接导致销售价格的浮动。

所以更容易让经营者了解市场走向,但同时这种方式下有着较高的投资风险。

「完全波动型FIP」则是通过增加或减少溢价来减少市场价格的变化,从而促使售价保持恒定,降低投资风险,但另一方面完全波动形不符合市场原理。

日本经济产业省将日本版FIP定位于「全期间固定型FIP」和「完全变动型FIP」之间,希望能够制定出既能“确保投资意愿”又能让从业者“参与市场”的双赢制度。

如何确定溢价

那么,溢价金额又该如何决定?

从目前来看事先决定一个基准的价格“FIP价格”,参考一段时间内的“市场参考价格”来计算差额比较合理。

具体来说,日本政府希望以与市场价格联动的「固定型FIP」为基础,每隔一定期间(1个月~1年左右)对其价格进行重新评估,再根据评估的价格再决定合适的溢价。

这种制度的好处在于可以在活用市场原理的同时,确保一定程度的投资预见性,降低一定的投资风险。

关于FIP基准价格的决定方法,目前日本政府还没有明确表明。

另外目前此新制度的开始时间已确定于2020年度末。

日本FIP制度的启动同时标志着日本的能源发展进入了下一个阶段。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006/28/326391.html
责任编辑:qypsolarbe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2026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公布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6-25 17:45:25

2026年6月24日,国家电网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公布了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本次新增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共9个,总核准/备案容量为74.15兆瓦,包括2个集中式项目(62.25兆瓦)和7个分布式项目(11.9兆瓦)。同时,清单还涉及149个变更类项目,总容量达1516.02兆瓦,其中集中式项目30个、容量1493.95兆瓦,分布式项目119个、容量22.07兆瓦。所有项目均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经国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及公示程序后确定。该清单是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的重要举措。(199字)

国家能源局同意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4:30:06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12日复函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原则同意其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压实主体责任,依据现行绿证核发与交易规则,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升级技术平台,并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同时需统筹协调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有效承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认定功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负责试点期间的市场监管与业务指导,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22:05:50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

重磅新政落地!可再生能源 “消费 + 消纳” 双考核8月起实施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16:28:05

本文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起施行)的核心内容与政策逻辑。《办法》构建“消费+消纳”双考核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强化消费侧刚性义务;另一方面,对省级行政区域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刚性约束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压实属地消纳责任。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兼顾现实基础与统计能力分步推进。配套建立监测评估、绿证补充、约谈通报及信用惩戒等落实机制,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激发绿色消费需求、支撑“十五五”碳达峰攻坚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

华电集团:“十五五”时期全力推进在川藏战略性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发建设来源:中国华电 发布时间:2026-06-18 10:39:08

中国华电集团与西藏自治区政府于6月16日在拉萨举行会谈,双方围绕落实中央治藏方略、深化央地合作展开交流,并签署金沙江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投资开发协议。西藏方面肯定华电在清洁能源开发、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贡献,期待其加大在藏投资,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华电表示,作为在藏投资和装机规模最大的发电央企,将在“十五五”时期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全力推进川藏战略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强化能源保供、生态保护与社会责任履行,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198字)

水规总院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5年度来源:水规总院 发布时间:2026-06-17 17:48:32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于2025年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5年度》,系统梳理了近年我国风电、光伏、水电及新型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工程造价变化趋势与影响因素。报告基于大量实际项目数据,分析了设备价格、建设安装成本、土地与接入费用等关键构成要素的变动情况,并对比了不同区域、技术路线及项目规模下的造价差异。同时,报告指出政策调整、供应链波动、原材料价格变化及标准化水平提升对造价管控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此外,还提出了加强全过程造价管理、推动数字化手段应用、优化设计与施工协同等针对性建议,旨在为行业投资决策、成本控制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与实践参考。

韩国首个可再生能源基本规划,拟在中部地区建设10余个超大型太阳能园区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6-16 15:08:26

韩国发布首份《可再生能源基本计划》:2030年装机达100GW,2035年发电占比超30%;中部建10余个超1GW太阳能园区;发电成本大幅下降,2035年全面低于LNG;力推可再生能源成为半导体、造船之后的“第三大国家战略产业”。

国家能源局:截至2026年4月底光伏装机累计并网12.50亿千瓦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16 10:39:10

文章介绍了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召开的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调度会议主要内容。截至2026年4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总装机达24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5%;其中风电和光伏合计装机19.11亿千瓦(光伏12.50亿千瓦),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4.1%。会议肯定了新能源发展总体态势良好,同时围绕“十五五”开局目标,提出七项重点工作:强化新能源并网消纳能力;推动就地就近消纳与绿电直连;加快大型基地项目建设;精准落实配套政策;完善适应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场机制;提升企业全链条综合竞争力;加强跨部门、跨层级统筹协同。会议强调需多方合力保障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199字)

我国风电、光伏今年预计新增装机约3亿千瓦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6-06-15 09:39:24

《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5年度》显示,202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头强劲: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99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的38.3%;风电与太阳能发电量首次双双突破万亿千瓦时,合计达2.3万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22.1%,其电量已超过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用电量之和,凸显清洁电力保供能力显著提升。在此基础上,2026年风电、光伏新增装机预计达约3亿千瓦,再创历史新高,占全球新增装机比重超60%,继续担当我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主力支撑。

江苏可再生能源占比过半成为第一大电源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时间:2026-06-15 09:36:53

本文介绍了江苏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与绿色能源科普实践的双重进展。截至5月底,江苏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装机达1.28亿千瓦,占比超50%,首次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其中海上风电并网容量超1349万千瓦,居全国首位。文章以“一度电的旅行”环保课堂为线索,展现国网江苏电力联合多地学校开展沉浸式能源科普的实践:在宜兴抽水蓄能电站、扬州少游换流站、常州校园等地,通过模型演示、现场参观、实境实验等方式,帮助学生直观理解新能源发电、输送与储能原理。同时,文中还简述了金坛盐穴储能、AI电网调度、虚拟电厂等前沿应用,体现绿色转型正深度融入电网规划与产业运行。这些举措既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也通过公众参与夯实绿色发展理念的社会基础。